联系人5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834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78条
立即监控
联系人5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834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78条
立即监控
| 起始价 | 11元/(平方米﹒月)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6-04-21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6-05-13 17:00:00 |
| 减价幅度 | 1元/(平方米﹒月) | 计租数量 | 213.45平方米 | 租期 | 12月 |
| 保证金金额 | 8400元 |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 | 2026-05-14 09:00:00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 2026-05-14 11:00:00 |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公开招租公告
受委托,**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采用电子竞价方式对**市**县新榕路1****点击查看广场****点击查看商铺C区C112、C113商铺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项目位置 | 挂牌价 (元/月/平方米) | 计租面积 (平方米) | 租赁期(月) |
| ****点击查看广场****点击查看商铺C区C112、C113商铺租赁项目 | **市**县新榕路1****点击查看广场****点击查看商铺C区C112、C113商铺 | 11 | 213.45(含公摊) | 12个 |
(备注:标的以现状为准)
1、租金支付方式:以转账方式汇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每月支付一次,先缴租金后使用。
2、租金递增方式:无。
3、履约保证金:月租金的三倍。
4、装修期:无。
5、租赁用途:二手车交易,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分租、转租或随意更改用途。
6、权属状况:《中华人民**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中华人民**国房屋所有权证》。
7、竞价保证金:8,400元。
8、标的移交期限:标的将于成交结果公告结束无异议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于签订合同后的60个工作日内移交,如原租户中标则以原租赁合同到期日的次日开始计算租赁期,若特殊情况延迟移交的,以出租方通知中标人时间为准进行移交,承租人须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移交,并按实际交付房屋时间计算租期。
9、装修情况:简装。该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水电物业费用自理。
10、其他:标的移交日计算十二个月承租期限。
竞价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在平台注册时填写“详细信息”中的企业\机构名称\或姓名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及竞价保证金”字样。
二、招租方式与内容:
1、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本平台的竞价大厅(网址:www.****点击查看.cn)参与本项目标的的报价,最后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方。
2、该标的设有优先承租权(优先权规则详见)。
3、计租面积按不论标的所实际可使用面积多少,计租面积以公告面积为准。
4、竞租标的的月租金按下列公式计算:月租金=成交单价×建筑面积(213.45平方米),成交单价按竞价结果确定。
5、消防报审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如未获得住建部门审验影响经营,不得向出租方要求任何补偿;租赁标的物的装修方案须向出租方报备,并通过住建、消防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每个报名竞租人都必须对所报标的实际情况(包括地理位置、房屋状况、目前经营情况等)做充分了解,确认该标的能够符合自身经营需要。今后,如因报名竞租人对实际情况不了解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报名竞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和本平台无关。
7、意向承租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合法存续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8、对承租方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仅限二手车交易使用,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分租、转租或随意更改用途。
(3)须承诺完全接受并严格执行出租方本次招租项目所有的规定,对招租文件、公告的各项要求,出租方免责、投资风险提示等知情、无异议;对要签的《租赁合同》文本无异议。
(4)须承诺已知悉该租赁物的现状,以及房屋权属情况,已认真考虑到承租标的物后可能产生的各种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投资风险。承诺自行办理租赁房产营业执照、****点击查看政府规定的所有经营证照的申报与验收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保证在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后进行相应的投资和装修,如无法取得相关证照,所有投资损失(包含前期设计、装修等所有费用、投入)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并不因此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者补偿。
(5)须承诺已知悉该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中标者应自行申请安装商业用水用电,其费用自行承担。
(6)须承诺已知悉该标的租赁物以现状为准,意向承租人在参与竞租前须到现场看样,未看样的竞标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后果自负。
(7)须承诺已知悉消防报审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如未获得住建部门审验影响经营,不得向出租方要求任何补偿;租赁标的物的装修方案须向出租方报备,并通过住建、消防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8)须人承诺中标之后须在3个月内办理营业执照(个人中标需要办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企业或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中标营业执照或相应资质的证明文件上注册地需要变更)等相关证件,且注册地、纳税地均在该店面地址。若以任何形式将承租的房屋分割经营、转租、转借他人,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按违约处理,没收履约保证金,****点击查看商铺。
(9)须承诺应在成交结果公告结束无异议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履约保证金汇达出租方指定账户,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第一期租金应于合同签订前汇达出租方指定账户,否则,视同自动放弃承租权,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竞价保证金,并重新招租。
(10)承租方应于竞价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点击查看中心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等款项汇达出租方指定账户,第一期租金应于签订合同前汇达出租方指定账户。
(11)其他详见租赁合同。
9、意向承租方现场资格审核应提供的竞价材料依据《**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资产招租办理规程》相关规定提交:
企业或其他组织作为意向承租方: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相应资质的证明文件(交验原件,若资质证明为三合一证件的,提供有效的三合一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交验原件);
③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方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
④意向承租方或受托人签章的《意向承租方报名表》、《竞价提示书》和《网络竞价承诺函》;
⑤《竞租方承诺书》。
个体工商户作为意向承租人:
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交验原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手印或公章);
②意向承租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还需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
④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意向竞价人报名表》、《竞价提示书》和《网络竞价承诺函》;
⑤《竞租方承诺书》。
个人作为意向承租人:
①意向承租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还需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
③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意向竞价人报名表》、《竞价提示书》和《网络竞价承诺函》;
④《竞租方承诺书》。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通过审核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即成为竞租人。
三、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5月13日。
2、网上报名时间:意向承租方应于2026年5月13日17时前至本平台(www.****点击查看.cn)注册用户名,登录账号进入“标的申请管理”→“标的公告”→选择对应的标的点击“申请竞价”,在线提交竞租申请。(见本网站首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3、现场确认时间:并于2026年5月13日17时前至本平台(地址:**市**区鳌峰街道鳌峰路66****点击查看广场1号楼1层09-10店面)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4、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26年5月13日17时。
5、看样时间: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5月13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6、看样电话:0591-****点击查看3125。
7、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承租方若要求对招租公告内容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
四、注意事项
1、****点击查看银行间交易等原因影响保证金的及时到账,建议竞租人通过账号转账(非现金)的方式缴纳保证金。竞租人的****点击查看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为准。竞价保证金以现金方式缴纳无效。
2、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1)自由报价阶段从2026年5月14日9点00分开始,自由报价时长为120分钟。自由报价结束之后,以自由报价阶段的最高报价作为限时报价的底价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直至无人报价,则竞价结束。具体操作方法见平台主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2)加价幅度为1(元/月/平方米),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平台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平台网站进行公告,该项目意向承租方已缴纳竞价保证金在电子竞价活动结束之前不予退还。
3、竞价服务费:按照向承租方收取竞价服务费,交易当事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该项目的交易合同,****点击查看中心的原因造成交易合同被撤销、解除、终止等情形的,竞价服务费仍按收取;已收取的,概不退还。
若未缴清竞价服务费,本中心为追索竞价服务费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邮寄费、诉讼保全保险费等),均由缴费义务人承担。
4、竞价规则参见。
5、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点击查看**公司所有。
报名联系人:刘女士
业务咨询电话:0591-****点击查看0853
传真:0591-****点击查看0857
****点击查看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