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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2025年(四季度)罪犯食堂蔬菜、调味品、干货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委托,就****点击查看2025年(四季度)罪犯食堂蔬菜、调味品、干货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5年9月29日14时30分,在****点击查看7楼评标室评审,****点击查看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2025年(四季度)罪犯食堂蔬菜、调味品、干货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采购要求清单附表1投标费率 | 采购要求清单附表2单价累计值 | 采购要求清单附表3投标费率平均值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点击查看 | 52% | 1445.6元 | 107%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丹萌供****点击查看公司 | 55% | 1488.7元 | 109%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安****点击查看公司 | 90% | 838.5元 | 107% |
公示期:自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9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向****点击查看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0155。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四、发布公示媒介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点击查看.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点击查看.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点击查看.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点击查看.com)上发布。
特此公示。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