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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日期 2025-08-15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采购方式:询比
采购邀请发出日期:2025年8月8日
采购日期:2025年8月15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省**市**县**镇****点击查看侧、利张**侧扬天汽贸城三期0058幢(8#综合楼)1501-1508
报价:27.50%
服务期限:3年
采购项目概况:****点击查看食堂劳务外包服务,包括食材验收、加工、烹饪、留样、售卖、食堂保洁、建立台账、食品安全培训等。
预算金额:食堂营业额的29%
评审小组名单:魏涛、李翠、纪振环
采购人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中学东侧
联系人:纪振环
联系方式:181****点击查看6338
采购机构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路288****点击查看广场E座办2601室
项目负责人:任岩 联系电话:152****点击查看9789
公告期限: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18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点击查看银行四楼,联系电话:0558-****点击查看258 152****点击查看9789。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点击查看教育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无
特此公告。
采购人:****点击查看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