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2025-JWZJLS-F3001)(第1、2包)

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2025-JWZJLS-F3001)(第1、2包)

项目所在地:**省

我部于2025年7月29日发布了2025-JWZJLS-F3001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购项目: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因公告项目名称和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需变更公告项目名称和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更正内容:

(一)原公告的项目名称: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更正项目名称为:**某部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二)原公告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点击查看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本项目特定资质: 无。

9.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更正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为:

(一)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点击查看银行、 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 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 无 。

(七)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中涉及以上变更内容的按更正后的内容,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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