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环保工程学校东区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宿州环保工程学校东区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5-08-14
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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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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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学校**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新区锦蜀街37号3栋

4单元9楼903号

中标(成交)费率:4.85%(以营业额为基数)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学校**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点击查看学校**食堂委托经营服务,包括食材采购、餐食制作、餐具洗消、备餐发餐、分餐送餐、食堂卫生、设备设施维护、安全管理等食堂经营管理全部事项。

履约期限:本项目委托经营期限为365日历天,项目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的,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合同价按本项目中标价进行结算;经采购人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五、评审专家名单:姜成远、杨维春、艾兆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谈判文件约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5年08月08日至2025年08月11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书香门第小区,联系电话:157****点击查看551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点击查看学校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7-****点击查看687。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一二八纪念路968号1205-A51室

联系方式:侯经理180****点击查看76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书香门第小区

联系方式:芮 工 157****点击查看5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经理、芮 工

电 话:180****点击查看7677、157****点击查看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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