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农村饮用水生产信息中心及仓储用房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缙云县农村饮用水生产信息中心及仓储用房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于 202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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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信息时间:2025-09-17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点击查看**信息中心及仓储用房工程

招标序号:缙招标JS2025-85

招标人:****点击查看 开标时间:2025年9月16日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人及电话:陈杰烽0578-****点击查看234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以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6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总价

(元)

工期

质量要求

项目

经理

1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819

14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卢卫洪

2

****点击查看公司

****点击查看690

14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虞建新

3

**正茂****点击查看公司

****点击查看949

14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王春火

4

****点击查看**公司

****点击查看898

14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王代远

5

****点击查看公司

****点击查看265

14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沈红燕

6

缙****点击查看公司

****点击查看968

14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李冰心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22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投诉联系电话:0578-****点击查看190

公示单位:****点击查看

2025年9月17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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