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社会化保障食堂项目(2025-JW29-F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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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拟对饮食社会化保障食堂项目组织实施采购,现将该项目需求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编号):

项目名称:饮食社会化保障食堂项目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预算:282.7665万元

1.点位1预算:144.175万元

2.点位2预算:138.5915万元

(二)项目实施地点:**省**市

三、公示时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采购需求:

(一)投标(报价)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点击查看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9.供应商须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截图);

10.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供应商须具备行政许可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三)经济要求(详见附件)

五、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采购需求(主要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以及服务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站提出申请。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潜在投标方。反馈材料应当写明投标方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投标方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清单和资格条件审核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投标方参与本项目,我部也不做书面回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助理

电 话:0931-****点击查看396

日 期: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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