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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医院(南区+北区)物业服务招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路118号
中标金额:****点击查看1480.00元/年
评审得分:97.2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点击查看医院(南区+北区)物业服务招标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点击查看医院(南区+北区)物业服务招标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1+1模式),一年服务期满后,根据服务质量、履约情况,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续签不超过一次,续签合同金额不变。 服务标准: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方斌(组长)、刘素真、周宗辉、程龙云、王玲、王忠堂、薛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收费金额:50852.2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点击查看@ahbidding.com),联系电话:187****点击查看5877。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汴阳三路616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193****点击查看22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蜀鑫路69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706室
联系方式:187****点击查看5877
3.监督部门:****点击查看委员会
地址:**省**市**区银河一路530号
监督电话:0557-****点击查看1403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女士、杨女士
电 话:187****点击查看5877、0551-****点击查看6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