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响应及时!武汉新洲区垃圾收运特许经营采购终止

政策响应及时!武汉新洲区垃圾收运特许经营采购终止

发布于 2024-12-26

环卫科技网讯,12月25日,****点击查看**执法局发布**区生活垃圾收运项目特许经营终止公告,宣布“本项目采购任务取消,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本项目采购活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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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生活垃圾收运特许经营项目于12月8日公开招标,项目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均为2901.06万元/年,服务期限30年,总金额合计约8.7亿元。项目采用TOT模式运作,特许经营权评估价格为65851.34万元,特许经营权出让费不得低于此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特许经营服务内容为**区城镇建成区的生活垃圾收集与转运,垃圾收集与转运站运营维护,生活垃圾收运****点击查看广场广告位、停车场及充电桩等配套经营性服务。

该项目突然宣布采购终止,大概率与新发布的1013号文有关。

12月24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点击查看政府和社会资本**新机制项目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4〕1013号)。通知中明确提出,“垃圾清运服务等不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经营权或收费权转让等,不得采取特许经营模式”。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由此来看,**区生活垃圾收运项目特许经营应该是因为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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