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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答复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姓名或名称:银丰物业****点击查看公司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点击查看学校物业服务项目
质疑项目的编号: ****点击查看 包号:
采购人名称: ****点击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质疑环节: 采购结果
质疑送达方式:
1.邮寄:邮寄编号 寄送单位
2.现场递交:接收地点
3.电子化交易系统: **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4.电子邮箱:
质疑提出的日期: 2025-05-21
收到质疑函的日期: 2025-05-21
三、质疑答复事项的相关调查或论证
调查: 查询招投标文件、咨询税务部门、联系中标人提供近一年税收完税证明
论证:
其他:
四、质疑答复事项具体内容及质疑答复
质疑事项1:中标单位****点击查看存在欠税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中《声明函》中关于资格的要求。
事实依据:****点击查看总局****点击查看税务局网站,中标单位****点击查看在2024年5月22日-2025年5月21日期间共累计欠税****点击查看585.35元。根据招标文件中声明函第二条“我方在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一段时间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会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要求,中标单位****点击查看存在欠税情况,且金额较太,不符合招标文件中《声明函》中关于资格的要求,属于不合格的投标人。
法律依据:1、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烈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点击查看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质疑事项1答复:
一、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4.通过“信用中国”网(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信用**(www.****点击查看.cn)及信用**(credit.****点击查看.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开标当天2025.5.15查询了“信用中国”网(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信用**(www.****点击查看.cn)及信用**(credit.****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见事实依据信用查询截图)。
二、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是供应商资格审查、采购代理机构委托、评审专家管理的重要依据。同时,规定“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三、2025.5.23咨询税务部门,了解到:如果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税务部门统一归集上报数据到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站。
四、为核实纳税情况,2025.5.27日联系****点击查看并让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5.5.27中标人提供了2024.4--2025.4的完税证明材料。
综上,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招标文件和开标当天信用查询记录,****点击查看未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符合本次招标的资格要求。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及《****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点击查看在质疑答复过程中提供了完税证明材料。
因此,质疑不成立。
事实依据:
开标当天信用查询截图
法律依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五、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六、质疑答复人基本信息及答复日期
质疑答复人名称: ****点击查看
答复质疑的日期:
公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