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根据《城市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25年8月1日)》和《翠竹街道2024年环卫作业外包服务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约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对照**市****点击查看**执法局印发的《**区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采购指引(2025年版)》《**区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前端收运市场化工作方案》《****点击查看执法局关于在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合同中增加落叶清扫工作要求的通知》的要求,将原合同中的部分条款进行调整并签订补充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合同:第一条第一款内容,即“翠竹街道辖区内市政道路、**村及道路绿地等公共区域清扫保洁服务,其中清扫保洁总面积742340.3平方米;清扫保洁总面积包括特级路保洁面积142945.09平方米,一级路保洁面积388185.13平方米,**村保洁总面积104337.4平方米,绿化保洁总面积71889.93 平方米,社区公园保洁总面积 34982.75平方米。” 调整为:翠竹街道辖区内市政道路、**村及道路绿地等公共区域清扫保洁服务,其中清扫保洁总面积742638.9平方米,清扫保洁总面积包括:特级路保洁面积55273.16平方米,一级路保洁面积447227.47平方米,二类一级路保洁面积28234.63平方米,一类**村保洁面积104337.4平方米,社区公园保洁总面积35676.31平方米,绿化保洁总面积71889.93平方米。 (二)原合同:第一条第二款内容,即“1.辖区内小区、商业综合体、**村、城市道路、商业步行街、公共场所、****点击查看社区公园的城市生活垃圾的清运。2.辖区范围内垃圾转运站的管理及维护,垃圾转运站总数量5座。3.本项目的垃圾清运量(含家庭厨余固渣)为138.89吨/日,其中**能源生态园垃圾清运量(含家庭厨余固渣)为20吨/日,**能源生态园垃圾清运量(含家庭厨余固渣)为118.89吨/日,该垃圾清运量(含家庭厨余固渣)基本长期维持在此水平。4.服务期内,辖区范围内**垃圾转运站的管理、维护及前述垃圾转运站覆盖范围内的新增垃圾量一并纳入本合同垃圾清运服务范围。” 调整为:1.本项目辖区内4座垃圾转运站(见下表)覆盖范围内无物业管理的小区、**村及经甲方审核同意的老旧小区的城市生活垃圾的前端清运(点位清单详见附件《**区翠竹街道垃圾清运兜底场所名单一览表》),即从前述地点收集运输城市生活垃圾至辖区内的垃圾转运站;如后续实际垃圾前端收运点位与现有采购需求相比减少的,经甲方核实后,核减相应金额。 2.本项目辖区内4座垃圾转运站(见下表)覆盖范围内小区、商业综合体、建筑楼宇主体、**村、城市道路、商业步行街、公共场所、****点击查看社区公园)的城市生活垃圾的经垃圾转运站****点击查看处理厂。 3.本项目辖区范围内4座垃圾转运站的管理和维护。 4.服务期内,本项目辖区范围内**垃圾转运站的管理、维护及前述垃圾转运站覆盖范围内的新增垃圾量一并纳入本项目垃圾压缩及清运的服务范围。 5.垃圾清运量。月垃圾清运量未达到月垃圾清运量上限的,当月垃圾后****点击查看处理场实际进场垃圾处理量计算及支付;月垃圾清运量达到或超过月垃圾清运量上限的,当月垃圾清运费用按上限量计算并支付。月垃圾清运量上限按照日垃圾清运量上限量乘以当月天数计算得出。 本项目垃圾转运站及垃圾量如下: 序号 | 转运站名称 | 站台开放时间 | 站内厢体容量 (单位:厢) | 垃圾清运量:(吨/日) | ** | ** | 合计 | 1 | 水库新村 | 5:30-11:00 15:30-18:00 | 2 | 118.89 | 20 | 138.89 | 2 | 爱国路 | 6:00-12:00 14:00-20:00 | 2 | 3 | 水贝 | 5:00-11:00 14:00-19:00 | 2 | 4 | 贝丽北 | 5:00-21:00 | 2 | (三)原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内容,即“一年合同金额为人民币贰仟伍佰陆拾贰万肆仟捌佰叁拾壹元零伍分(¥25,624,831.05元)。各服务分项预算控制单价及中标单价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 | 等级明细 | 工作量 | 预算控制单价 | 中标单价 | 1 | 清扫保洁 | 特级道路 | 142945.09平方米 | 26.11元/平方米﹒年 | 23.76元/平方米﹒年 | 2 | 一级道路 | 388185.13平方米 | 18.98元/平方米﹒年 | 17.27元/平方米﹒年 | 3 | **村 | 104337.4平方米 | 41.72元/平方米﹒年 | 37.97元/平方米﹒年 | 4 | 社区公园 | 34982.75平方米 | 12.84元/平方米﹒年 | 11.68元/平方米﹒年 | 5 | 绿地 | 71889.93平方米 | 4.01元/平方米﹒年 | 3.65元/平方米﹒年 | 6 | 垃圾清运 | **能源生态园 | 20吨/日 | 182.93元/吨 | 166.47元/吨 | 7 | **能源生态园 | 118.89吨/日 | 222.85元/吨 | 202.79元/吨 | 8 | 公厕管理 | 10个厕位及以下 | 1座 | 12.0345万元/座﹒年 | 10.951395万元/座﹒年 | 9 | 10个厕位以上 | 3座 | 20.0575万元/座﹒年 | 18.252325万元/座﹒年 | 10 | 街头小型公共洗手间 | 2座 | 12.0345万元/座﹒年 | 10.951395万元/座﹒年 | 调整为:一年合同金额为人民币贰仟叁佰柒拾玖万肆仟柒佰捌拾元肆角肆分(¥23,794,780.44元)。各服务分项预算控制单价及中标单价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 | 等级明细 | 工作量 | 预算控制单价 | 中标单价 | 1 | 清扫保洁 | 特级道路 | 55273.16平方米 | 29.63元/平方米﹒年 | 23.76元/平方米﹒年 | 2 | 一级道路 | 447227.47平方米 | 23.66元/平方米﹒年 | 17.27元/平方米﹒年 | 3 | 二级道路一类 | 28234.63平方米 | 18.01元/平方米﹒年 | 16.39元/平方米﹒年 | 4 | **村 | 104337.4平方米 | 44.14元/平方米﹒年 | 37.97元/平方米﹒年 | 5 | 社区公园 | 35676.31平方米 | 14.16元/平方米﹒年 | 11.68元/平方米﹒年 | 6 | 绿地 | 71889.93平方米 | 3.13元/平方米﹒年 | 2.85元/平方米﹒年 | 7 | 垃圾清运 | **能源生态园 | 20吨/日 | 96.72元/吨 | 88.02元/吨 | 8 | **能源生态园 | 118.89吨/日 | 133.25元/吨 | 121.26元/吨 | 9 | 政府兜底前端年度清运费 | 42个小区兜底前端垃圾清运 | ****点击查看002.607元/年 | ****点击查看112.37元/年 | 10 | 公厕管理 | 10个厕位(含10个)及以下 | 1座 | 15万元/座﹒年 | 10.951395万元/座﹒年 | 11 | 10个厕位以上 | 3座 | 25万元/座﹒年 | 18.252325万元/座﹒年 | 12 | 街头小型公共洗手间 | 2座 | 15万元/座﹒年 | 10.951395万元/座﹒年 | (四)原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内容,即“本合同的服务经费为清扫保洁服务费、垃圾清运服务费、公厕管理服务费等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所有经费。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用(含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食宿费、住房补助、劳动保障、福利、医疗保险与费用、工伤保险与费用、公众责任险与费用、社会保险、教育培训费用、伤亡事故处理费用、赔偿金等费用)、管理费用、机械或车辆购置和使用费(含燃油费、保险费、养路费、维修保养费、年审费、机械设备停放场地费、喷绘费)、设施设备购置费/折旧费、设施设备维修维护费/工具费/材料费、消杀除臭费、垃圾收集容器购置、卫生用品耗材费、市政公厕化类池清掏处置费用、水电费(包括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专项垃圾暂存点、生活垃圾暂存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的水电费)、措施费、规费、税费及利润等一切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 调整为:1.本项目服务费包括清扫保洁服务费用、垃圾清运费用、公厕管理维护费用等。清扫保洁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清扫费用、保洁费用、清扫保洁垃圾清运费、道路冲洗服务费用、管理费用、人员费用、维修费、规费、措施费、税费、利润、生产资料、培训宣传费用等与完成本项目清扫保洁服务有关的全部费用。垃圾清运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与清运垃圾有关的人员费用、设备费、材料费、电费、站台改造费、维修费、管理费、措施费、规费、税费及利润、生产资料、培训宣传费用等。公厕管理维护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厕管理有关的管理费、人工费、电费、材料费、维修费、措施费、利润、税费、生产资料、培训宣传费用等。其中,人员费用包含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加班工资、奖金、环卫岗位津贴及其他津贴、补贴、福利、食宿费、住房补助、劳动保障、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与医疗费用、工伤保险与工伤费用、失业保险、商业保险、伤亡事故处理费用等。生产资料费用包含用油、用电、用气的费用、高速公路费以及各种环卫工具(含垃圾收集容器、环卫车辆、环卫机械设备、智能终端设备等)的投入和耗损。 2.环卫作业水费由区主管部门承担,包括道路冲洗用水、垃圾转运站和市政公厕的清洁用水费用,水费结算按照后续区主管部门通知为准。本项目道路冲洗、垃圾转运站和市政公厕洗扫作业优先采用再生水,再生水应符合国家颁布的再生水水质标准。 (五)原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第一项内容,即“支付方式1.本合同服务费按月付款,实际支付费用为扣除相关考核扣款之后的费用,甲方于次月15日前核算上个月的结算款后,向乙方支付上一月服务费。” 调整为:支付方式1.环卫作业服务费按月支付,每月20日前支付当月环卫作业服务费,当月违约金及考核扣分扣款等应扣除的款项可从任意一个月的服务费中扣除。 (六)原合同:第七条第一款人员配置需求表 序号 | 人员类别 | 数量 | 人员必须具备条件 | 备注 | 1 | 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 | 1 | 大学专科学历 |
| 2 | 副经理 | 1 | 大学专科学历 |
| 3 | 专职安全负责人 | 1 | 大学专科学历 |
| 4 | 信息化管理员 | 1 | 大学专科学历 |
| 5 | 其他管理员(文员、水电工) | 10 | 水电工需具备初级或以上电工资格证书 | 文员等其他管理员4名、水电工1名、现场管理员5名 | 6 | 一线环卫作业人员 | 清扫保洁人员 | 159 | / |
| 7 | 公厕保洁人员 | 10 | / |
| 8 | 转运站站台操作工人 | 18 | / |
| 9 | 司机 | 68 | 持有有效相应的驾驶执照 | 其中高压清洗车司机14名、多功能洗扫车司机14名、路面养护车司机9名、桶装平板运输车司机21名、勾臂车司机10名 | 10 | 跟车辅工 | 21 | / |
| 合计 | 290 | —— | 调整为:人员配置需求表 序号 | 人员类别 | 数量 | 人员必须具备条件 | 备注 | 1 | 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 | 1 | 1.大专或以上学历证书 2.环卫清洁行业项目经理证书 |
| 2 | 文员 | 2 | 大专或以上学历证书 |
| 3 | 专职安全负责人 | 1 | 1.大专或以上学历证书 2.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
| 4 | 其他管理人员 | 2 | 大专或以上学历证书 |
| 5 | 清扫保洁人员 | 现场主管 | 3 | / |
| 6 | 一线环卫工人 | 158 | / |
| 7 | 司机 | 12 | 持有有效相应的驾驶执照 | 其中高压清洗车司机6名、多功能洗扫车司机5名、路面养护车司机1名 | 8 | 清运及垃圾转运站人员 | 现场主管 | 2 | / |
| 9 | 转运站站台操作工人 | 8 | / |
| 10 | 司机 | 13 | 持有有效相应的驾驶执照 | 其中桶装平板运输车司机7名、勾臂车司机6名 | 11 | 推桶工 | 7 | / |
| 12 | 水电工 | 1 | 应具备水电工特种作业证 |
| 13 | 公厕保洁人员 | 公厕保洁员 | 10 | / |
| 合计 | 220 | —— | (七)原合同:第七条第二款设备、车辆需求一览表 车辆、设备名称 | 配置不少于以下数量 (台/套/辆/个) | 车辆、设备必须具备条件 | 纯电动高压清洗车 | 5 | 1、车辆为粤B牌,且安装 360 度全景景像监控设备、智能辅助安全制动系统、监控盲区报警装置、定位设备和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终端并****点击查看执法局指定的信息化监管平台,视频监控设备需实现 AI识别应用,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其他:总质量≥18吨。 | 纯电动多功能洗扫车 | 5 | 1、车辆为粤B牌,且安装 360 度全景景像监控设备、智能辅助安全制动系统、监控盲区报警装置、定位设备和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终端并****点击查看执法局指定的信息化监管平台,视频监控设备需实现 AI识别应用,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其他:总质量≥18吨。 | 路面养护车 | 4 | 1、车辆为粤B牌,且安装定位设备和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终端并****点击查看执法局指定的信息化监管平台,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其他:总质量≥4.5吨。 | 洗扫式扫路车 | 5 | 车辆为粤B牌,且安装定位设备和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终端并****点击查看执法局指定的信息化监管平台,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 道路隔离装置清洗机 | 1 | 车辆为粤B牌,且安装定位设备和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终端并****点击查看执法局指定的信息化监管平台,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 流动保洁车 | 16 | 保洁车配置垃圾收集桶、水桶、保洁扫把、拾物器、垃圾斗、广告铲和速干抹布等部件。 | 人工智能 环卫机器人 | 3 | 1.本项目投入使用环卫机器人相关参数须符合《**市小型环卫机械设备管理及技术指引》,如须采用锂离子动力电池为单一能源并由电机驱动行驶和作业,作业噪声应≤80分贝。 2.本项目投入使用的环卫机器人检验检测标准需符合主管部门最新文件要求。 3.需安装定位设备和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终端并****点击查看执法局指定的环卫信息化监管平台,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 小型、微型环卫机械设备 | 路面清洗机4台、立面清洗机2台、树叶吹风机10台、地面吹风机4台、微型水扫车(配备冷热高压水枪)5台 | 1、本项目投入使用的小型、微型四轮环卫机械设备相关参数须符合《**市小型环卫机械设备管理及技术指引》要求,如须采用锂离子动力电池为单一能源并由电机驱动行驶和作业,作业噪声应≤80分贝,其中小型四轮环卫机械设备须为纯电动设备,转运类设备保证全密闭。 2、本项目投入使用的小型环卫机械设备生产企业须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专用车生产企业》许可。 3、本项目投入使用的小型环卫机械设备,提供具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或“专用机动车辆”检验合格证、并具需符合主管部门最新文件要求。 4、高压水枪压力≥3MPa,采用380V三相供电,流量≤40L/min。 5、小型、微型四轮环卫机械设备需安装定位设备和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终端并****点击查看执法局指定的环卫信息化监管平台,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 纯电动密闭式桶装垃圾车(至少装载 8个660L垃圾桶) | 19 | 1、车辆为粤B牌,且安装定位设备和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终端并****点击查看执法局指定的信息化监管平台,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采用通用标准带后起重尾板的中型运输车,额定载质量≥2t,适合装载240L-660L标准垃圾收集桶。 | LNG或纯电动垃圾转运勾臂车 | 9 | 1、车辆为粤B牌,且安装 360 度全景景像监控设备、智能辅助安全制动系统、监控盲区报警装置、定位设备和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终端并****点击查看执法局指定的信息化监管平台,视频监控设备需实现 AI识别应用,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其他:总质量≥31吨,其中LNG不少于4台。 | 垃圾压缩箱 | 14 | 安装RFID、定位设备和智能视频监控****点击查看城管局环卫作业精细化监管平台,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 环保型垃圾标准桶(660L) | 1700 | 1、垃圾桶12个月必须更新一次,破损随时更新; 2、桶身及桶盖使用100%**度聚乙烯(HDPE)原材料制造,所有原材料符合ROHS(2011/65/EU)一次注模成型,带轮; 3、桶身性能需符合国家标准;颜色灰色为PANTONG 5477CVC;装载能力>350kg,桶体壁厚≥5.5mm,单桶体重量(不含轮把手和盖子)>25kg;桶盖填充严密,桶体日久不会变形,不褪色;抗热、防冻及耐酸、耐碱。 | 除臭喷淋系统 | 5 | / | 调整为:设备、车辆需求一览表 车辆、设备名称 | 配置不少于以下数量 (台/套/辆/个) | 车辆、设备必须具备条件 | 高压清洗车 | 4 | 需具有冲洗、对冲、洒水、喷雾基础功能,同时具有向道路两侧绿化洒水应急消防、降尘等功能。****点击查看广场、路面的陈旧污渍、黏稠污物等,配有冲洗一般设备的设置。可适用于公路、广场等场地的近程及远程的冲洗和洒水作业,并满足非常规水源使用要求。 | 纯电动多功能洗扫车 | 3 | 需具有路面清扫、路面清洗、路面洗扫、路沿和路缘石立面刷洗、喷雾降尘、低压冲洗等多种功能。****点击查看广场、道路路面和路沿的清扫、清洗、洗扫、喷雾降尘等保洁作业,并满足非常规水源使用要求及道路交通主管部门要求。 | 路面养护车 | 1 | 需具备多角度多方式清洗喷洗功能,可高压清洗路面、路沿,喷雾降尘,可适用于清洗城市狭窄路段、城市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摊点油污路面、路标、广告牌等局部污渍的多功能路面清洁养护车。 | 智能驾驶洗扫车 | 1 | 1、总质量≥3吨,具备无人驾驶功能的电动轮式车辆,能够在无需人工主动操作的情况下,实现在道路上自动、安全行驶的无人环卫车。 2、需具有路面清扫、路面清洗、路面洗扫、路沿和路沿石立面刷洗等多种功能。****点击查看广场、道路路面和路沿的清扫、清洗、洗扫等保洁作业,并满足非常规水源使用要求。 3、需安装定位设备和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终端并接入区主管部门指定的环卫信息化监管平台,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需为每台车辆购买不低于100万元的商业保险,并提供在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自动驾驶功能检测项目的检测报告,符合主管部门最新文件要求。 5、后续如有政策更新,需同步按照要求更新配置。 | 防撞车 | 1 | 总质量≥4吨,防撞缓冲垫防撞等级为2270kg—70km/h,防撞缓冲垫收放周期时间≤20s。 | 洗扫式扫路车 | 3 | 洗扫式扫路机指的是用作清扫、收集和运输分散在路面上的垃圾尘土等污物的小型环卫机械设备。 | 流动保洁车 | 15 | 采用电力驱动,随车配备有工具箱、垃圾斗、簸箕、扫帚、垃圾捡拾器等,可以捡拾、清扫烟头、废纸屑、果皮、塑料袋等垃圾,用于监督、检查、维护环境卫生。 | 人工智能 环卫机器人 | 3 | 1.本项目投入使用环卫机器人相关参数须符合《**市小型环卫机械设备管理及技术指引》,如须采用锂离子动力电池为单一能源并由电机驱动行驶和作业,作业噪声应≤80分贝。 2.本项目投入使用的环卫机器人检验检测标准需符合主管部门最新文件要求。 3.需安装定位设备和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终端并****点击查看执法局指定的环卫信息化监管平台,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 小型、微型环卫机械设备 | 清洗机4台、手提式或背负式树叶吹风机5台、公厕强力吹地机7台/套、四轮多功能保洁车20辆 | 1、小型环卫机械设备是指机身尺寸(长、宽、高,不含作业装置、作业警示灯、遮阳装置尺寸)小于等于4500mm*1500mm*2300mm,且整备质量不超过3000kg的环卫机械设备。 2、微型环卫机械设备是指整备质量不超过15kg的手提式、背负式的环卫机械设备。 3、小型扫路机指的是用作清扫、收集和运输分散在路面上的垃圾尘土等污物的小型环卫机械设备。 4、小型清洗机指的是具有储水基本功能,并能实现高压、高温等可选功能,利用带有压力的水流冲洗路面、道牙、墙面、站牌、道路隔离装置等的小型环卫机械设备。 5、本项目约定的小型环卫机械设备适用于**村、人行道、路牙等场所清扫保洁,中标供应商所购置的小型环卫机械设备应符合《**市小型环卫机械设备管理及技术指引》中第4点“通用技术要求”,且应按第6点“设备号牌编码标准安装号牌”进行标识。 6、公厕强力吹地机是用于吹干地面或地毯的鼓风设备,要求功率≥1000瓦,可连续工作,放置在较为湿滑的地面时,不发生滑移。 | 纯电动桶装垃圾车 | 7 | 主要适用于城市道路、休闲广场、居民小区、公园、车站等场所桶装垃圾的收集、运输。须使用环卫专用的全封闭桶装垃圾运输车,至少达到单次运输11个660L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功能。 | 车厢可卸式垃圾运输车(勾臂车) | 6 | 1.垃圾转运车须全部采用LNG、氢燃料等清洁能源车辆。 2.采用通用标准双后桥载货车底盘改装的车厢可卸式垃圾运输车(勾臂车),额定载重量≥25t及以上,匹配本招标需求“技术要求”第1款垃圾压缩箱进行勾运。 3.《**区翠竹街道垃圾清运及配套公厕管理事项明细一览表》(附件4)中注明本站台已配备的垃圾压缩箱为非标准箱体的,中标供应商应选用适配该箱体参数的通用标准车厢可卸式垃圾运输车(勾臂车)。 | 垃圾压缩箱 | 12 | A、采用**现行通用的连体静音垃圾压缩箱,有效装载容积≥15m3,箱体自重≤5.5(t),导轨外宽、吊耳高度均应与箱体、站台实际情况相匹配,能与25t及以上双后桥载货车底盘改装的车厢可卸式垃圾运输车(勾臂车)相匹配。 B、采用翻桶架翻起垃圾收集桶进料方式,翻桶架适用于国际通用660L四轮垃圾收集桶,翻桶架翻起重量≥600kg。 C、翻桶架投料口自动实时封闭,投料口口径应符合通行标准,适配单个660L其他垃圾收集容器进料作业,不积料。 D、垃圾压缩箱采用380V三相电源,电机功率≤7.5kW,压缩机头压缩力(KN)≥340(KN),压缩箱空载运行中噪声≤65(dB),负荷最大运行噪音≤75(dB),压实密度≥0.75(t/m3)。 E、垃圾压缩箱应满足密闭作业的要求,装、卸料口应保证装、卸垃圾顺畅,关闭时密封可靠,无滴漏、无垃圾散落地面。垃圾箱应采用耐腐蚀的材料,压缩箱体和钢构件涂刷重型防腐涂装,箱体底板、侧板钢材应使用国内一线品牌钢厂优质材料或进口国际标准板材,密封条应采用耐油耐酸材质,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密封条质保期应达半年;垃圾压缩箱所使用的材质应避免产生影响使用及密封性能的变形。 F、箱体后段两侧滚轮外宽应符合**区垃圾转运站导轨标准设计要求。 G、液压系统应保证散热,连续工作1h,油箱内油温应不超过70℃。 H、垃圾压缩箱其他技术参数按照生活垃圾转运站压缩机行业标准(CJ/T391-2012)执行。 | 环保型垃圾标准桶(660L) | 675 | 1、采用EN840标准的660L塑料垃圾收集桶,带四轮,带密闭盖。 2、垃圾收集容器应采用**度聚乙烯(HDPE)全新材料,颜色统一为黑色。 | 除臭设备 | 4 | 喷雾除臭机,喷头输出压力≥1MPa,单箱站配备喷头不少于6个,双箱站配备喷头不少于12个,除臭药剂能有效针对硫化氢、氨氮、甲硫醇、甲硫醚等垃圾转运站常见臭气分子,并具备优良的消毒抑菌作用,药剂本身无毒无味,无腐蚀性,长期使用对人无负面影响,辅以负压抽风和风帘密闭为佳;高压水枪压力≥3MPa,流量≤40L/min。除臭设备采用220V两相供电,高压水枪采用380V三相供电。除臭后臭气排放应不高于恶臭污染物排放1级的标准。 | 高压水枪 | 4 | 风幕机 | 4 | 垃圾转运站门头高度≤6米的转运站门口需安装风幕机。风幕机应安装在转运作业区车辆出入口处,降低车辆进出转运作业区时引起的气流扰动,减少室内臭气通过出入口外逸。风幕机应采用离心式风幕机,根据门高(转运站出入口门高度建议不高于4.5m)选择对应风幕机产品,噪声不应高于60dB;风幕机数量的选择应根据门的宽度和所选风幕机的长度综合确定,保证风幕机出口气流宽度能够覆盖大门宽度。风幕机需全封闭处理,只保留风口敞开,优化美观效果。建议将风幕机设置于站点卷帘门外侧,风口朝向站内设置,倾斜度不小于5°,在卷帘门全开状态下,风幕机垂直下方离转运作业区地面高度0.1m处测得稳定向内风速不低于1m/秒。 | (八)原合同:第七条第二款第八项内容,即“乙方提供的环卫作业设备、车辆必须是合格设备,能正常上路作业,并由具备资格的人员驾驶使用。环卫作业车辆、设备(如环卫冲水设备等)应优先使用静音设备,标准垃圾收集容器、除臭设备和高压水枪必须是全新产品,初始购置时间在2024年1月1日以后(需提供出厂检验证明和购置合同及发票);车辆均为粤B牌,初始购置和登记时间均在2021年10月31日以后(垃圾运输车辆在合同期内使用时期限不超6年)。车辆允许租赁,但租赁数量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车辆数量的40%。” 调整为:1.乙方提供的环卫作业设备、车辆必须是合格设备,能正常上路作业,并由具备资格的人员驾驶使用。环卫作业车辆、设备(如环卫冲水设备等)应优先使用静音设备,标准垃圾收集容器、除臭设备和高压水枪必须是全新产品,初始购置时间在2024年1月1日以后(需提供出厂检验证明和购置合同及发票);车辆均为粤B牌,初始购置和登记时间均在2021年10月31日以后(垃圾运输车辆在合同期内使用时期限不超6年)。补充协议与原合同不一致或新增的环卫车辆的行驶证注册日期均需在2022年6月1日及以后(需提供车辆的购置合同、发票及**市的车辆行驶证、出厂检验证明),多功能洗扫车、高压清洗车、路面养护车、纯电动桶装垃圾车均要求是纯电动环卫车。多功能洗扫车、高压清洗车、路面养护车、纯电动桶装垃圾车、勾臂车必须是乙方全部购置、不允许租赁。智能驾驶洗扫车允许租赁。补充协议与原合同不一致或新增的小型、微型环卫机械设备及其他环卫作业设备(不含无人智能清扫设备)初始购置时间需在2025年1月1日以后;提供设备的购置合同、发票及出厂检验证明。环卫作业设备必须是乙方全部购置、不允许租用。 2.勾臂车(垃圾转运车)须全部采用LNG、氢燃料等清洁能源车辆,合同履行期间,后续有新的政策管理要求,乙方需同步按照新的要求配置。 (九)服务期间的服务和质量要求、违约责任和项目终止条款、质量考核标准以及附件均按照《**区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采购指引(2025年版)》相关条款执行。 (十)根据《****点击查看执法局关于在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合同中增加落叶清扫工作要求的通知》(罗城管通〔2025〕92号),在“清扫保洁服务要求”中增加落叶清扫的工作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在“1、道路和公共场所服务要求/1.3.作业要求”中新增“(15)保洁过程中,环卫工人应及时清扫落叶”。 2.在“2、社区公园清扫保洁质量标准”中新增“2.6保洁过程中,环卫工人应及时清扫落叶。”并将原“2.6 作业规范”调整为“2.7 作业规范”。 3.在“3、**村清扫保洁要求/3.3.一般作业要求”中新增“(6)保洁过程中,环卫工人应及时清扫落叶”。 4.在“4.绿地及绿化带保洁要求”中新增“4.8. 保洁过程中,环卫工人应及时清扫落叶”。 二、本补充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生活垃圾前端清运模式及服务费有关的条款自2025年6月1日起实施。 三、本补充协议到期日同原合同,到期后根据情况商定续签协议。 四、原合同其余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按原有约定执行。 五、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