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中医医院物业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六安市裕安区中医医院物业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于 2026-09-30

招标详情

六安市裕安区中医医院
联系人联系人22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25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543条

立即监控

****点击查看物业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物业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9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1: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采购文件及采购公告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点击查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

现更正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更正事项2: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删除七、其他事宜中“(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更正事项3:采购文件

删除供应商必须提交的响应文件内容以及响应文件资料清单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更正事项4: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采购文件中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具体评分细则-项目团队的“项目经理荣誉证书评审依据”描述现澄清更正为: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或网上公示截图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同时还须提供该项目物业服务合同扫描件;若获奖材料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须另行提供颁奖单位或业主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予以佐证;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6年9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更正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供应商不及时关注相关更正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丰源大道与金园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564-****点击查看9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金环万象城1号楼2单元1805室

联系方式:0564-****点击查看0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工

电 话:0564-****点击查看032

2026年9月30日

附件:
本项目-招标进度跟踪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