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城汇环保有限公司2025年水质净化厂药剂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Z20250403]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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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城汇环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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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1采购液碱(氢氧化钠)、次氯酸钠;包组2采购硫酸、硫酸亚铁、双氧水(过氧化氢);包组3采购PAC、柠檬酸、碳酸钠等14种药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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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各投标人:

现对2025年8月19日发布的****点击查看公司2025年水质净化厂药剂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招标文件作答疑,内容如下:

1.包组2疑问:因投标文件里面的包组内含多种物料,供货保障的供货人发货仓库储存量没有指定某个物料的储存量,是否是包组里所有物料的储存量相加起来的总和呢

答:按投标人提供的单个最大仓库的储存量计算,不累计所有物料仓库的储存量。

2.包组3疑问:包组3的药剂如果是以授权商参加,是只需要提供拟投产品的报价,还是需要提供全部拟投产品的生产厂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及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权书

答:投标人投标文件编制须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要求,本包组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附页许可经营范围须包括硫化钠、片碱(氢氧化钠)药剂即可。评审细则部分,本次答疑澄清评审细则商务部分产品授权要求,澄清为:“投标人为拟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需提供本包组主要拟投产品的生产厂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及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及授权内容必须与拟投产品一致,得5分。”投标人无须提供全部拟投产品,提供主要拟投产品即可,主要拟投产品为:PAC、碳酸钠、阴PAM、阳PAM。

招标文件及合同如有与本答疑不一致的地方,以本答疑为准。其他不涉及上述内容的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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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