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食堂经营方遴选项目,****点击查看委员会评审确定预成交经营方,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预成交经营方 |
****点击查看石湫校区食堂经营方遴选(标段一)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园区****点击查看公司 |
****点击查看草场门校区食堂经营方遴选(标段二) | N0117FCZZ240789 | **旺缘****点击查看公司 |
公示期: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25日
质疑投诉电话: ****点击查看 解老师 182****点击查看3160
****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 赵经理 025-****点击查看3372
质疑应当由参加评审的意向经营方在公示期内提出,并书面提交加盖公章的质疑函和证明材料。现场方式提交的,以收到时间为准;邮递方式提交的,以材料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意向经营方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