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曹高速食堂主副食材定点采购配送服务项目澄清

唐曹高速食堂主副食材定点采购配送服务项目澄清

发布于 2024-08-27
唐曹高速食堂主副食材定点采购配送服务项目澄清

答疑澄清

答疑澄清时间:2024年08月27日 00:00
答疑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标段名称:唐曹高速食堂主副食材定点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唐曹高速食堂主副食材定点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澄清01

各潜在投标人:

原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相关部门办理的食品经营备案凭证,且同时具有《食品安全许可证》和《食品卫生流**可证》。

现变更为:(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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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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