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永定区永定办事处古庸路和教场路交叉口(黄金大厦1栋)3S01、3S02部分商业房产和913A住宅房产整体租赁

张家界市永定区永定办事处古庸路和教场路交叉口(黄金大厦1栋)3S01、3S02部分商业房产和913A住宅房产整体租赁

发布于 2025-07-09

招标详情

张家界黄金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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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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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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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点击查看办事处古庸路和教场路交叉口(黄金大厦1栋)3S01、3S02部分商业房产和913A住宅房产整体租赁(国资监测编号GR2025HN****点击查看354)
挂牌价 117,600 元
保证金 30,000元
租赁期限10年
租赁面积755.49m2
承租押金10000元
租金支付方式按半年度支付
报名开始时间:2025-07-10
报名截止时间:2025-07-16

项目名称 张****点击查看办事处古庸路和教场路交叉口(黄金大厦1栋)3S01、3S02部分商业房产和913A住宅房产整体租赁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挂牌起始日期 2025-07-10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7-16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1)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张****点击查看办事处古庸路和教场路交叉口黄金大厦1栋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房产 所在层数 3层
租赁面积约(㎡) 755.49(以实际租赁面积为准) 租赁期限 10年
租金支付方式 按半年度支付 租金递增方式 第四年起每2年递增2%
装修免租期限 首年1个月 承租押金 10000元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本次租赁的3S01、3S02部分商业房产目前为张****点击查看诊所经营维娜思医疗美容;
913A住宅房产为空置状态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出租标的位于古庸路和教场路交汇出东北角,****点击查看医院约 400 米,周围有国美电器、****点击查看医院、**商业大楼、****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酒店、****点击查看酒店等知名物业,商业氛围较好。

以上信息摘自鹏信资估报字[2025]第 XCS021 号资产评估报告。

其他情况 一、根据鹏信资估报字[2025]第xCS021号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对象 1-6 所在楼栋总层数为地上21层,地下2层,为一栋商住综合楼。大楼建成于 2014年,钢混结构,约八成新。目前整栋大楼维护使用情况较好,配备**电梯,商业裙楼的 1-3 层单独配备1台电梯上下。整体外墙贴墙砖,评估对象1黄金大厦1栋 3S01、3S02入户为玻璃推拉门,地面贴地砖,墙面及天花刷墙漆。评估对象2黄金大厦1栋 913A,入户为防盗门,室内地面贴地砖,墙面及天花刷墙漆,室内为办公格局带卫生间,现闲置。
评估情况 评估价 -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机构 -
租金底价(元) 117600.00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点击查看

出租方承诺 1、本次标的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有权对该标的进行出租;
2、我方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标的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出租方决策文件 其他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省****点击查看公司

特别
告知


1、该标的以实物现状出租。竞租人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联交所仅就《出租公告》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未尽事宜请意向承租方认真、仔细阅读《租赁合同》文本(租赁合同文本可至出租方查询),一经报名,即视为意向承租方愿意承担该合同约定承租方所有权利和义务。

2、标的以现状进行出租,成交后,以实际出租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3、本次出租标的3S01、3S02部分商业房产租赁面积共约700㎡,913A住宅房产租赁面积为55.49㎡。3S01、3S02部分商业房产目前为张****点击查看诊所经营维娜思医疗美容,张****点击查看诊所已向出租方表示不再继续租用房产,本次租赁合同签订后交付租赁标的。

4、本次租赁的租金不含物业费,物业费由****点击查看公司交纳。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租金支付方式

按半年度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出租方在收到第一个半年度租金及承租押金后10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承租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联交所网站(www.****点击查看.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点击查看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承租方(竞租人)在竞租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承租底价报价(其他竞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标的资产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出租标的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6.租金按半年度支付。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个半年度租金一次性汇入**联交所指定账户,之后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7.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承租押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须在合同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结清房租等费用,并与出租方办理移交手续且无扣除承租押金的任何事项后,承租押金由出租方无息退还。

8.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前述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等)或不按公告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的,自应当签订该文件或履行付款义务之日起逾期15个工作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出现前述情形时,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9.承租方需向**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部分按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出租方在收到第一个半年度租金及承租押金后10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2、税费的负担:出租标的交付前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

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后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出租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水、电、气、电信、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须按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依法自行办理生产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按规定交纳各种税费,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4、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需向出租方报送施工图纸。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不造**全隐患、不影响电源、排水管道等的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出租方予以同意并可协助承租方办理与相关部门的手续,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租约期满或者提前解约时,按来装去丢的原则,所有不能拆卸、不能搬走的设施设备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对承租方就租赁物所作的装修,不作任何补偿。

5、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进行任何形式的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经营或联营,或将该房屋及设施对外实施抵押、担保、处分等,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房屋。

6、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点击查看.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看房联系人及电话: 谢女士 181****点击查看6565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5-07-10 09:00:00 至 2025-07-16 17:00:00
报名手续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30000.00元,截止时间2025-07-16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①竞价成交后,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租金的一部分;未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如竞租人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按本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②未能成功竞租的且不存在不予退还保证金情形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③恶意参与竞租的,一经查实,保证金不予退还,****点击查看机关处理。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年) 2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5-07-10 09:00:00-2025-07-17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
(秒)
120
服务费 承租方需向**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按成交租金的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的,超出部分按1.5%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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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文女士
咨询电话 185****点击查看6699
咨询时间 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送达地址)**市**中路三段569号**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项目经办人 姚女士130****点击查看7743
其 他
一、根据鹏信资估报字[2025]第xCS021号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对象 1-6 所在楼栋总层数为地上21层,地下2层,为一栋商住综合楼。大楼建成于 2014年,钢混结构,约八成新。目前整栋大楼维护使用情况较好,配备**电梯,商业裙楼的 1-3 层单独配备1台电梯上下。整体外墙贴墙砖,评估对象1黄金大厦1栋 3S01、3S02入户为玻璃推拉门,地面贴地砖,墙面及天花刷墙漆。评估对象2黄金大厦1栋 913A,入户为防盗门,室内地面贴地砖,墙面及天花刷墙漆,室内为办公格局带卫生间,现闲置。
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承租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联交所网站(www.****点击查看.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点击查看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承租方(竞租人)在竞租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承租底价报价(其他竞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标的资产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出租标的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6.租金按半年度支付。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个半年度租金一次性汇入**联交所指定账户,之后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7.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承租押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须在合同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结清房租等费用,并与出租方办理移交手续且无扣除承租押金的任何事项后,承租押金由出租方无息退还。 8.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前述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等)或不按公告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的,自应当签订该文件或履行付款义务之日起逾期15个工作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出现前述情形时,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9.承租方需向**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部分按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出租方在收到第一个半年度租金及承租押金后10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2、税费的负担:出租标的交付前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 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后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出租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水、电、气、电信、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须按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依法自行办理生产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按规定交纳各种税费,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4、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需向出租方报送施工图纸。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不造**全隐患、不影响电源、排水管道等的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出租方予以同意并可协助承租方办理与相关部门的手续,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租约期满或者提前解约时,按来装去丢的原则,所有不能拆卸、不能搬走的设施设备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对承租方就租赁物所作的装修,不作任何补偿。 5、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进行任何形式的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经营或联营,或将该房屋及设施对外实施抵押、担保、处分等,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房屋。 6、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附件(1)
意向承租方提交材料清单(实物资产通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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