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租赁型人才公寓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字〔2022〕95号)、《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租赁型人才公寓建设管理政策的通知》(临政办字〔2024〕26号)和《**市市级租赁型人才公寓分配暂行办法》(临建发〔2024〕3号)等相关规定,2025年2月11日上午,区保****点击查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了首批租赁型人才公寓(汉庭、****点击查看酒店)现场选房,现将选房结果(结果附后)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2月12日至2月14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个人反映需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需加盖公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通讯地址及电话:
****点击查看建设局住房保障服务科(**区双月园北路117号)
0539-****点击查看573(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区首批租赁型人才公寓选房结果公示表
****点击查看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