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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业务用房租赁项目):
****点击查看 | **省**市**区市桥街**东路266号20-21层 | 1,584,100.00元 |
合同包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业务用房租赁项目):
服务类(****点击查看)
1-1 | 房屋租赁服务 |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业务用房租赁项目 | **市**区市桥街**东路266号 | 1571.4843 平方米 | 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 / |
郑鸿飞、祁敏、周智豪(采购人代表)
1 |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业务用房租赁项目 | 1.96728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合同包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业务用房租赁项目):
****点击查看 | 通过 | 通过 | 1,584,100.00元 | 1,584,100.00元 | 1 | 1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原因:
****点击查看保障局关于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基础建设规范化、标准化的工作要求,采购人需在短时间内落实符合标准的服务场地。经综合比选评估,目前区域****点击查看政府自有产权闲置物业。现租用场地产权明晰、交通便利、服务辐射面广,能够满足医保经办服务规范化标准及对外服务需求。若重新选址搬迁,需投入大量时间、人力和资金成本,包括新场地装修、设备迁移、系统调试等,可能导致服务中断,影响参保群众办事体验。而通过单一来源采购延续现有租赁关系,可显著降低行政成本,确保服务无缝衔接。
2、说明:经组织专家论证,本项目具有续租地址产权唯一性、地理位置与服务连续性的不可替代性、场地功能与医保业务需求的高度适配性,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条件,属于《****点击查看财政局关于规范市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一、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使用情形(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情形,****点击查看医保局审批通过。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梅东路28号
联系方式:020-****点击查看3882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
联系方式:020-****点击查看4172-8010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20-****点击查看4172-8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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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