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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答复书
一、质疑人及项目的基本情况
质疑人:****点击查看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区**镇**大道南38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谢钦
联系人:谢钦
质疑项目名称:**市**区**天网租赁(续)服务
质疑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日期:2025年8月4日
采购人:****点击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收到质疑函的日期:2025年8月4日
二、质疑答复
收到采购代理机构转交的《质疑函》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经研究,现对《质疑函》中所提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2、3:****点击查看中心、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作为评审因素不合理。将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企业作为评审因素不合理。将入选工信部发布的“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名单”作为评审因素不合理。
答:该质疑事项予以支持,具体修改以法定网站上的更正公告为准。
质疑事项4: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6项(一)210台800万智能全景云台双光双摄网络摄像机多条(第6、8、10、13、14、15、17、18、20、25项参数)参数均指向****点击查看公司,配合第4章评分标准第2项设备性能评分中要求标“★”技术****点击查看**部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仅有****点击查看公司一家厂商能够满足,不具备市场竞争力,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排他性。且这些参数要求均不是国标中必须的检测项,完全为个别厂家根据产品的特定功能自行委托检测机构做出的功能项检测,并不具有权威性,指向特定厂家的特定产品。
答:本项目采购需求设置严格遵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四、七、八、九条关于采购需求设置的规定,所设置的招标参数是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调研以及未来建设规划深思熟虑而进行设置的,符合实际使用需求的合理性要求,符合采购需求。以上技术参数并未指定品牌要求,市场具备充分竞争,经市场调研例如:大华、海康、宇视、科大等主流厂家品牌均能满足,质疑人所述“仅有****点击查看公司一家厂家满足”并不成立,不存在倾向性、唯一性,不存在指定品牌功能,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该项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5: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6项(一)210台800万智能全景云台双光双摄网络摄像机9、镜头焦距:全景≤3.6mm;细节≥8mm~56mm参数设置不合理。
答:本项目采购需求设置严格遵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四、七、八、九条关于采购需求设置的规定,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及实际需求。
全景镜头焦距≤3.6mm是保障180°水平视场角覆盖的必要条件。若放宽至≤8mm,视场角将缩减,无法实现无死角全景监控,违背本项目对广域场景覆盖的核心需求。细节镜头≥8mm~56mm的变焦范围系满足中远距离目标细节捕捉的关键指标,符合公共安防场景实际应用。
该项要求为非实质性参数,并未指定产品品牌,经市场调研满足该项技术参数要求不少于三家,且未限定特定专利或私有技术,不存在指定产品品牌及以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该项质疑不成立。
三、处理结果
质疑事项1、2、3予以支持,4、5不予支持。本项目已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进行处理。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点击查看财政局投诉。****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点击查看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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