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桥区支河镇中心学校(支河镇中心学校(校本部)、赵楼初级中学)食堂托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宿州市埇桥区支河镇中心学校(支河镇中心学校(校本部)、赵楼初级中学)食堂托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5-02-17
安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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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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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学校(校本部)、****点击查看中学)食堂托管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高新区托斯卡纳小镇 S1 栋楼

中标(成交)金额:****点击查看000.00元/年

评审得分:89.0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学校(校本部)、****点击查看中学)食堂托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学校(校本部)、****点击查看中学)食堂托管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服务需求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3年,食堂托管采取 1+1+1的形式,中标单位在上一年度托管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如考核不合格,第二年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重新招标。上级单位如有新的政策文件,则合同自行终止。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娄文侠、薛影、杨宝生、孙永军、詹会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0.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点击查看区管委会二十楼,联系方式:王工 138****点击查看9597。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上级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点击查看

地址: ****点击查看

联系方式: 王老师 177****点击查看72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

联系方式:王工 138****点击查看95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工

电 话: 138****点击查看9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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