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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信息 | |||
项目名称: | **市大亚湾站货场I站台右侧土地五年租赁使用权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组织方: | ****点击查看 | 公告编号: | **产权交易网(告)字〔2025〕0136号 |
出租方: | ****点击查看 | 底价(万元): | 1.875000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20.000000 | 竞价幅度(万元): | 0.010000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08-14 18:30:00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5-08-29 10:00:00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5-08-14 18: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08-29 10:00:00 |
竞价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 | 2025-08-14 18:30:00 | 竞价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5-08-29 10:00:00 |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 2025-08-14 18:30:00 | 自由竞价截止时间: | 2025-08-29 10:00:00 |
温馨提示: | 限时竞价时间为自由竞价截止时间5分钟后进入 |
项目流程:1、阅读公告信息→2、注册账号,完善账户信息→3、登录“产权交易”系统报名并递交报名材料(如有要求)→4、按公告信息递交竞价保证金→5、已报名人须在挂牌公告规定时间内完成自由报价以及限时竞价→6、成交候选人公示(3个自然日)→7、成交候选人办理成交手续(公示结束后)→8、领取《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成交双方签订租赁合同。 温馨提示:请各位意向承租方仔细核对项目名称以及项目信息再进行报名。 一、项目信息
二、承租资格与报名方式 1、上述标的实行电子竞价交易,交易全程适用《****点击查看**管理局关于印发《**市公共**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惠市政数〔2025〕13号),全程网上报名、报价、竞价。 2、承租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承租。 4、报名联系方式:0752-****点击查看025/邱先生,账号注册及交易系统操作联系方式:****点击查看600752。 5、报名时间:请见本出租公告上方的【交易信息】。 6、报名方式:请各意向承租方在中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n/)注册账号→注册后登录【产权交易】系统→点击【公告信息】查看对应项目→查看无误后点击【交易管理】-【可报名的项目】→选中对应项目在下方的【项目报名】点击“我要报名”,即完成报名登记。 三、交易条件 1、交易须知:各意向承租方应详细查阅【交易须知】(详见本出租公告下方附件),如意向承租方参加报价活动的,即视为意向承租方已知悉上述【交易须知】的相关要求以及竞价风险,交易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2、意向承租方须在出租信息公告期限内报名、递交竞价保证金并至少完成一次自由报价,方可获得限时竞价资格以及进入后续项目流程。 3、挂牌开始与截止时间:请见本出租公告上方的【交易信息】。 4、延牌规则:如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挂牌终止。 5、租金支付方式:按合同约定支付。 6、本项目不涉及优先承租权。 7、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仔细研读出租文件(含公告下方附件),并在信息公告期内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 8、成交候选人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以出具《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为准),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9、竞价保证金:20万元 (1)意向承租方需在报名期内向****点击查看的竞价保证金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意向承租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竞价保证金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的收付) 账 号:39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462318 开 户 行:****点击查看公司**分行 保证金缴纳时间:请见本出租公告上方的【交易信息】。 (2)竞价保证金处置方式: 成交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需退回的,公共**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自收到成交合同原件并收讫交易服务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退回。未成交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网上限时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退回。 10、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通过中易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完毕报名登记、报价手续(含网上报名、交纳竞价保证金以及报价等工作流程),竞价保证金缴纳完成后请及时联系交易平台获得报价资格。 11、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交易的,该意向承租方经竞价交易系统确定为承租方且办理成交手续后,出租方和该意向承租方按照****点击查看的通知签订租赁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的,按照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经公开竞价交易确定承租方且该承租方办理成交手续后,出租方和该承租方按照****点击查看的通知签订租赁合同。 12、竞价规则 (1)竞价分为两个阶段,分别为自由竞价和限时竞价。 (2)竞价方式:本场竞价活动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 (3)自由竞价时间:请见本出租公告上方的【交易信息】。 在此期间,意向承租方可以对标的充分报价,报价只要高于现有最高报价(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且高出部分构成加价幅度的整数倍,即为有效报价。在自由竞价期,竞价人必须在网上自由竞价期间进行至少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网上限时竞价。(如意向承租方只有一人的,则不进入限时竞价环节) (4)限时竞价期:自由竞价结束5分钟后转入限时竞价,即进入限时竞价期。限时竞价期可由多个限时竞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竞价周期为5分钟。在自由竞价期,最高报价的意向承租方将自动获取限时竞价竞买资格(即限时竞价的起拍价)。若在第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内未出现有效报价,则当前的最高出价者即为该项目的竞得人,报价结束;若在限时竞价周期内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竞价周期,直至最后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出现为止,当前限时竞价期内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即竞得人。 (5)如项目涉及优先承租权人的,优先权人应按挂牌公告要求进行报名,优先权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优先权人在报价期间可在最高报价基础上报出同等价格,并且优先成交。(优先权人在交易系统内行权对应“应价”) (6)若网络竞价时间、优先权人行权方式变更的,以平台通知为准,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公告、短信、电话、邮件等。 四、成交手续(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领取《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网上竞价成功后,交易平台将发布成交结果公示,结果公示期为3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成交候选人应当在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公共**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办理正式成交手续,成交手续办理后5个工作日内或按委托方约定的期限内与委托方签订交易合同。办理正式成交手续须提交的资料见以下《申办成交手续资料清单》:
注:(1)上述资料中,申请类资料和主体资格材料为成交手续必要文件; (2)上述资料如为复印件,成交候选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请加盖公章;为两页以上的,请加盖骑缝章。成交候选人为自然人的,请签字并加盖指纹确认;为两页以上的,请页签并加盖指纹确认。 2、成交手续资料递交方式:邮寄方式或现场递交,邮寄地址:**市**云山菊花一路真维斯大厦A座五楼,收件人:邱先生/0752-****点击查看025。 注:成交候选人的成交手续资料由****点击查看审查确认后,方可领取《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 五、交易说明事项 1、本公告所称意向承租方是指有承租标的资产意向并向中易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承租申请/报名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2、****点击查看对成交候选人提交的成交手续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成交候选人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交易的,则不进入限时竞价流程,该意向承租方经竞价交易系统确定为承租方且办理成交手续后,由出租方和该意向承租方按照****点击查看的通知,根据挂牌价与该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签订租赁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的,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后,该承租方办理成交手续后和出租方按照****点击查看的通知签订租赁合同。 3、意向承租方在对承租标的所涉及的资产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交易活动。意向承租方一旦决定参加报价活动的,即视为意向承租方已全面了解标的现状并同意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瑕疵及承租风险。如因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出租信息公告事项)导致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受到任何损失的,由意向承租方(承租方)自行承担风险,出租方、中易电子交易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请意向承租方清楚知悉上述情况后参与竞价活动。 4、产权交易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交易公告约定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1)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2)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3)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4)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6)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六、其它披露事项 1.租赁期限为5年,租赁日期以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承租方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铁路货运场地使用服务合同》,合同签订后即日生效,并在签订合同后15天内缴交3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 2.标的以首年月租金18,750.00元作为底价进行网络竞价,每次加价幅度为100元。 3.承租方须配合出租方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接受出租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并按约定的场地使用用途与性质使用租赁场地,不得在该土地上建造、设立生产、加工、储存或者销售易燃、易爆或者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场所、仓库;如政府部门、出租方上级管理单位因承租方违反上述要求或出租方铁路相关安全管理条例,向承租方发出整改、停业等限制性意见时,承租方应无条件执行。承租方为租赁场地的实际运营、经营主体,在租赁场地中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事故、人身伤亡以及财产损失等一切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负,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此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 4.使用期届满或合同解除/终止时,承租方对其自行投资安装的一切设备保留所有权,并拆除所有设备、设施进行清场;承租方逾期清场的,出租方有权按照当时租赁场地使用费的2倍收取占用费,并有权将承租方所有设备、设施进行清理,由此产生的损失及清理费等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承租方应承诺按标的出租用途经营活动,经营活动不得超出经营范围。 6.承租方不得在该土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不得以出租方〔****点击查看〕名义申请建设临时建筑物。如确因生产经营需要,承租方需在该土地上建设临时性建筑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全部安全风险、拆除风险、经济风险以及人身安全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未能进行临时报建,所有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为避免提前撤场造成不必要冲突,在挂牌时明确土地现状及用途,承租方接受在租赁合同中载明如因惠大铁路复线电气化、深**际铁路建设项目用****点击查看政府需要收回或者征用该场地时,在出租方履行提前告知义务后可直接解除合同。 8.合同中约定承租方当月5日前缴纳租金,拖欠租金超过2个月的,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关系,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追究承租方拖欠的租金违约责任,若因此给出租方带来经济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仲裁费、诉讼费、担保费、保全费、执行费等),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9.承租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条款,并拒不整改,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0.在合同期内,如遇出租方业务发展需要或惠大铁路电气化改造和深**际铁路项目用地需要,出租方提前15个自然日告知承租方,承租方须在收到出租方告知信息后15个自然日内无条件撤场并交还场地,出租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建筑、搬迁等)。 11.****点击查看政府规定的各种费用,做好安全、防火工作。消防须符合消防相关规定,并经消防部门验收通过方可营业。因承租方责任造成火灾,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负责。 12.承租方自行解决水、电以及进场道路事宜。不得超荷载使用标的场地,如需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气表容量的任何设备,应事前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到有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由承租方负担。 13.承租方须自费取得其在使用场地内经营场所的一切必要的合法证件,包括但不限于在使用场地内进行能合法经营的营业执照和有关批文。出租方仅承担提供必要的现有资料的义务,不承担承租方办理(或变更)手续无法批准的任何风险、损失和责任,承租方不得以此理由拒缴租金,否则承租方已交纳租赁合同项下保证金不予退还。 14.承租方经营所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劳资纠纷、经济纠纷及法律纠纷等概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5.承租方不得将该出租土地用作堆放砂石、粉状物等扬尘较大的散货,或者从事排放粉尘、烟尘及腐蚀性气体较大的生产活动,且不得将该出租土地用于经营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污染性、危险性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业。 16.因场地需出售或被拍卖等方式转让的,出租方提前15个自然日告知承租方,承租方如同意放弃对该场地的优先购买权,自出租方通知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无条件撤场,场地使用费按实际使用日期计算,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7.公告期内征集到2家以上合格意向方的,意向方应在网络竞价中至少以不低于底价的价格出价一次,方可获得限时竞价资格(如有其他意向方已报底价,则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加价)。 18.标的按现状出租,出租物业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索赔或调整租金; 19.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出租公告截止前到现场查看租赁土地,凡参加报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物业租赁范围、面积,并认可装修现状及租赁要求,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0.租赁期间,除出租方负责开具租金发票所含的税费外,本次标的租赁发生的税费和租赁关系存续期间所发生的其他一切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21.如承租方不按规定期限内签订《租赁合同》,或签订《租赁合同》后未按期缴纳各类款项及其他违约情形(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未按规定缴纳交易服务费等),出租方有权收回出租标的,将出租标的另行处置,且承租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机构服务费后,余款作为违约金归出租方所有。 22.出租标的图片请见本出租公告附件。 2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范本。意向方应认真查阅租赁合同范本,凡参加本次招租报名(报价)的意向方均视为认可租赁合同条款。 七、联系方式 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点击查看 经办联系人/联系电话:邱先生/0752-****点击查看025 交易平台系统咨询电话:****点击查看600752 地址:**市**云山菊花一路真维斯大厦A座五楼 交易平台网址: 2、****点击查看 联系人/联系电话:罗先生/0752-****点击查看020 地址:**市大亚湾区**路中铁大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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