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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甲方):****点击查看
地址:**市天彭镇金彭东路81号
联系方式:028-****点击查看8002
供应商(乙方):****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根下街28号1栋1层4号
联系方式:028-****点击查看3995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
1 | ****点击查看机****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 | 1(项) | ¥5,015,490.00 | ¥5,015,490.00 | (1)在服务期限内不得因管理服务不当而发生刑事案件,失窃、火灾、交通、设备等重大人身、财产安全事故,中毒事件。 (2)供应商须按照现行最新《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具有完备的现场安全服务能力和消防安全管理能力,能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具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能够协助采购人开展办公区的各处隐患排查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并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3)供应商不得擅自改动管辖区内所有房屋、管线、设备等的位置和用途。 (4)供应商应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服务质量差、不配合工作的服务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更换。 (5)供应商在本项目服务期内须提供24小时服务电话。 (6)供应商拟投入的服务人员着装分类统一,佩戴标识。仪容整洁、姿态端正、举止文明。用语文明礼貌,态度温和耐心。服务人员的服装由供应商自行提供,且须符合采购人的行业及工作性质要求,按规范着装的要求,供应商须为员工配备统一规范的工作服装(每人至少各四套,含冬季和秋季各1套、夏季2套)。所需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包含在本次服务总报价中。 (7)根据采购人业务工作和开展各项活动的特殊需要,提供相应的服务和工作上的配合,协助项目主管部门和属地管理做好相应工作。 (8)接受采购人对服务工作的管理和考核。本服务项目涉及的水、电、气等公共能耗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供应商须厉行节约,减少能耗浪费。 (9)供应商不得拖欠本项目员工的工资,如采购人发现中标供应商有拖欠本项目员工工资的行为,采购人有权暂停支付服务费,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立即支付拖欠的员工工资,如中标供应商未在三个工作日内未作整改措施,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0)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
合同金额: 5,015,49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零壹万伍仟肆佰玖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7月24日至2026年07月23日
履约地点:****点击查看中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7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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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