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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聘请物业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聘请物业服务项目。具体参数要求详见附件。项目预算为30万元/年,服务期一年。本项目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综合评分法)组织。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点击查看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收到刑事处理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合同履约要求及售后服务
1.交付时间:中标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进行服务。
2.交付地点:**省**市。
六、安全措施
投标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各类文件资料。
七、付款及结算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服务期满半年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服务期结束后支付剩余50%。
八、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自2025年5月21日起,至2025年5月28日止。
九、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需求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公示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5年5月28日17时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采购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十、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178****点击查看6998/182****点击查看1198
邮 箱:****点击查看@qq.com
地 址:**省 **市
2.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2****点击查看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