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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学生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点击查看采购代理机构受****点击查看的委托,对****点击查看学生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委托代理编号:****点击查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预算金额 (元) | 最高限价 (折扣率%) |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
包1 | ****点击查看学生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 预估总价****点击查看000.00 (最终按实际配送结算) | 100% | 15000 |
包详情:
包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配送内容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包1 | A****点击查看0107-畜禽肉、A****点击查看0111-蔬菜加工品 | ****点击查看学生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 学生食堂所需的全部肉类、蔬菜、干货等配送 | 详见招标文件 | 2年 |
备注: 1、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最高折扣率为100%。 |
(一)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
1 、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节水产品等。
2 、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
3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 、预留采购份额: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非专门面向):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份额给小微企业。
(二)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接受 √拒绝 进口产品参加招标采购。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包1: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与本包采购内容相关),且在有效期内。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招标采购□接受 √不接受 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请于2025年9月17日起至2025年9月24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时间,节假日休息),持以下资料到**市五里牌街道鹏信世纪城18栋602室获取招标文件: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 提交《投标人资格承诺函》原件(附件1);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
备注:以上报名资料须提供原件审验,留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四、开标时间与地点:
1 、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9日下午15时00分(**时间);
2 、开标地点:**市五里牌街道鹏信世纪城18栋602室;
五、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招标网(https:///)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六、询问及质疑
1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1)名 称:****点击查看
(2)地 址:**市**镇**村
(3)联系人:姚先生
(4)电 话: 186****点击查看8759
2 、采购代理机构
(1)名 称:****点击查看
(2)地 址:**市五里牌街道鹏信世纪城18栋602室
(3)联系人:姚先生
(4)电 话:199****点击查看9888、073****点击查看6978
(5)电子邮箱:/
附件1
投标人资格承诺函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六、我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信用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
投标人名称(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