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洣水实验中学食堂2025年度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衡东县洣水实验中学食堂2025年度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5-05-17

招标详情

衡东县洣水实验中学
联系人联系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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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7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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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1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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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采购人名称)的****点击查看食堂2025年度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邀请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招标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食堂2025年度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点击查看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备注

1

大米、食用油(含米粉)

约32万

148 万元/年(货物单价以****点击查看超市同类商品价格为基准,投标报价时以折扣率形式报价,折扣率不得高于100%)

1、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供货情况为准。

2、成交供应商必须按时、按质、按量供应相应货物,不得影响食堂制作及学生用餐,****点击查看学校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2

肉类(禽肉、畜肉、鱼)

约43万

3

蔬菜、干货(含调料、豆制品、蛋类)

约46万

4

包点

约27万

1、评标方法:□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2、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服务期限为叁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人上一年度服务质量,决定是否继续与其签订下一年度的合同。如服务达不到采购人的要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3、本次采购招标共分四个包,每个投标人只能投标其中一个包,否则投标无效。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没有违法记录。

(2)供应商具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经营场所,具备较强的生产、经营、加工、配送能力。

(2.1)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环境整洁、布局合理。

(2.2)应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场所、贮存能力,生产、经营、贮存场所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2.3)管理人员应配备齐全,员工应按时缴纳员工社保。企业征信可靠,遵纪守法,依法纳税。

(2.4)食品供应商应具有相适应的食品配送车辆,车辆内部结构应平整,便于清洁,符合相关要求。

(3)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包1:供应商应持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供应商应为生产厂家或一级代理商。

包2:供应商应持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包3:供应商应持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包4:供应商应持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采购 不接受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从2025年5月19日起至2025年5月23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各包相对应的资格要求相关证件复印件(所有纸质资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明确所投包号,注明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到****点击查看(**县洣水镇建材大市场B1栋304号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400元/份/包,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指定邮箱,售后不退。超过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的报名将不予接收。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9时00分(**时间),地点为****点击查看会议室(**县洣水镇建材大市场B1栋304号)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6月10日9时00分(**时间); 开标地点:****点击查看会议室(**县洣水镇建材大市场B1栋304号)

七、公告期限

****点击查看教育局公众号上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询问及质疑

1、****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点击查看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称: ****点击查看

(2)联系人: 刘校长

(3)电话: 139****点击查看2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点击查看

(2)地 址: **县洣水镇建材大市场B1栋304号

(3)联系人: 宋先生

(4)邮 箱:****点击查看@qq.com

(5)电 话: 186****点击查看5787

****点击查看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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