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现将我部对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投诉问题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点击查看公司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我部提起投诉。投诉人提出:被投诉人在组织资格性审查时,存在错误认定问题,投诉人未通过资格性审查。
经核查,我部认为:投诉事项成立。
三、处理结果
根据《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质疑和投诉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成立,鉴于项目资格性审查错误,影响中标(成交)结果,且未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该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处理决定书采用当面递交或邮寄方式送达,无法送达的,自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投诉处理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