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鹏基﹒欧景丽苑10幢、11幢、12幢、13幢、14幢、15幢、16幢、17幢、18幢、19幢、1幢、20幢、21幢、22幢、23幢、24幢、25幢、26幢、27幢、28幢、29幢、2幢、30幢、31幢、32幢、33幢、34幢、3幢、4幢、5幢、6幢、7幢、8幢、9幢、地下室 全体业主: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省物业管理条例》、****点击查看建设部《****点击查看委员会指导规则》、以及《****点击查看**委员会成立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本小区业主利用“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电子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投票系统”)已对本小区公共事务决策事项进行了表决。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投票范围 鹏基﹒欧景丽苑10幢、11幢、12幢、13幢、14幢、15幢、16幢、17幢、18幢、19幢、1幢、20幢、21幢、22幢、23幢、24幢、25幢、26幢、27幢、28幢、29幢、2幢、30幢、31幢、32幢、33幢、34幢、3幢、4幢、5幢、6幢、7幢、8幢、9幢、地下室 总人数(专有部分人数之和): 1804 人 建筑物总面积(专有部分面积之和): 199975.17 ㎡ 二、投票起止时间 投票表决时间:从 2026年04月01日 05时00分 到 2026年04月25日 23时59分 止 投票系统生成表决汇总结果时间为: 2026年04月26日 09时
三、投票详细描述 本次业主大会相关事项如下: 一、投票及开票时间 1.投票时间: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25日,共25天。 2.开票时间:2026年4月26日上午9:00,于6****点击查看办公室开票计票。 二、表决议题 议题1: 从参与小区物业选聘的五家物业服务企业中,投票选出一家,并授权业委会与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协议。 议题2: 是否同****点击查看委员会通过法律诉讼方式,向**市鹏基****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及其总部等追讨其服务期间代收的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收益。 议题3: 如表决同意议题2,请从两家参与小****点击查看事务所中投票选出一家,并授权业委会与其签订代理合同及相关协议。 以上议题相关物业服务方案及诉讼方案于2026年3月17日在小区四个公告栏公示,电子版同步发布在小区业主微信群。****点击查看公司标书文件页码过多(上千页),各公司方案统一公示目录及关键页,纸****点击查看委会办公室查阅。 三、投票方式:以电子投票为主,纸质投票为辅 1.电子投票:关注“****点击查看建设局”微信公众号,点击“业主投票”表决。 2.纸质投票:地点为小区6****点击查看办公室(设有监控),请业主携带房产证及身份证前来领取表决书进行投票。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交委托书、委托人产权证明复印件、双方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投票时间如下: 工作日:下午2:30-5:00,晚上7:00-9:30。 非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5:00,晚上7:00-9:30。
四、计票规则 表决事项: 1、从参与物业选聘的五家企业中选择一家
计票规则:表决事项应当采用逐项记名投票逐项计票的方式表决,业主投票表决应当明示 赞同、反对或者弃权的表决意见。未投票表决的业主投票权数不得计入已参与表决票。 表决事项: 2、是否授权业委会以诉讼方式追讨公共收益 计票规则:表决事项应当采用逐项记名投票逐项计票的方式表决,业主投票表决应当明示 赞同、反对或者弃权的表决意见。未投票表决的业主投票权数不得计入已参与表决票。 表决事项: 3、从两家参与律所选聘的律所中选择一家 计票规则:表决事项应当采用逐项记名投票逐项计票的方式表决,业主投票表决应当明示 赞同、反对或者弃权的表决意见。未投票表决的业主投票权数不得计入已参与表决票。 五、通过规则 表决事项: 1、从参与物业选聘的五家企业中选择一家
通过规则: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表决事项: 2、是否授权业委会以诉讼方式追讨公共收益 通过规则: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表决事项: 3、从两家参与律所选聘的律所中选择一家 通过规则: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六、电子投票的表决汇总结果 | 1、从参与物业选聘的五家企业中选择一家 | 事项描述:议题1: 从参与小区物业选聘的五家物业服务企业中,投票选出一家,并授权业委会与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协议。 根据小区第三次业主大会通过的选聘物业相关方案,****点击查看公司经审核均符合条件。业委会于2026年3月15****点击查看公司服务方案开标,五家公司均按时按要求提交了方案。五家物业服务企业方案标书的重点内容于2026年3月17日在小区四个公告栏公示,电子版同步发布在小区业主微信群。 | | 总人数(专有部分人数之和):1804人 | 建筑物总面积(专有部分面积之和):199975.17㎡ | | 该事项表决是否通过:该事项表决情况详见以下数据 | | 参与人数及面积统计 | | 参与表决专有部分人数之和:1268人 | | | 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之和:146168.14㎡ | | | 未参与人数及面积统计 | | 未参与表决专有部分人数之和:536人 | | | 未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之和:53807.03㎡ | | | 序号 | 候选项 | 表决人数情况 | 表决面积情况 | 表决方式 | | 已表决的同意票数(专有部分人数之和) | 占参与人 数比例
| 已表决的同意票数(专有部分面积之和)
| 占参与面 积比例 | 微信 投票
| 纸质 辅助 投票
| | A | 保利****点击查看公司 | 19人 | 1.4984% | 2036.50㎡ | 1.3932% | 19票 | 0票 | | B | ****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 | 4人 | 0.3154% | 396.27㎡ | 0.2711% | 4票 | 0票 | | C | **市时代****点击查看公司 | 11人 | 0.8675% | 1068.73㎡ | 0.7311% | 11票 | 0票 | | D | **市****点击查看公司 | 1232人 | 97.1608% | 142509.98㎡ | 97.4972% | 1217票 | 15票 | | E | **世****点击查看公司 | 2人 | 0.1577% | 156.66㎡ | 0.1071% | 2票 | 0票 | | 2、是否授权业委会以诉讼方式追讨公共收益 | 事项描述:议题2: 是否同****点击查看委员会通过法律诉讼方式,向**市鹏基****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及其总部等追讨其服务期间代收的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收益。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业委会作为原告向物业服务企业追讨“业主公共收益”属于重大事项,需业主大会或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明确授权。 | | 总人数(专有部分人数之和):1804人 | 建筑物总面积(专有部分面积之和):199975.17㎡ | | 该事项表决是否通过:通过(选项为:A:同意) | | 参与人数及面积统计 | | 参与表决专有部分人数之和:1258人 | | | 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之和:145084.14㎡ | | | 未参与人数及面积统计 | | 未参与表决专有部分人数之和:546人 | | | 未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之和:54891.03㎡ | | | 序号 | 候选项 | 表决人数情况 | 表决面积情况 | 表决方式 | | 参与表决专有部分人数之和 | 占参与人 数比例
| 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之和
| 占参与面 积比例 | 微信 投票
| 纸质 辅助 投票
| | A | 同意 | 1218人 | 96.8203% | 139058.07㎡ | 95.8464% | 1204票 | 14票 | | B | 反对 | 7人 | 0.5564% | 958.04㎡ | 0.6603% | 7票 | 0票 | | C | 弃权 | 33人 | 2.6232% | 5068.03㎡ | 3.4931% | 32票 | 1票 | | 3、从两家参与律所选聘的律所中选择一家 | 事项描述:议题3: 如表决同意议题2,请从两家参与小****点击查看事务所中投票选出一家,并授权业委会与其签订代理合同及相关协议。 根据业委会2026年3月8日组织的报名律所方案开标情况,三家律所中两家律所递交的材料符合要求。两家律所诉讼方案、报价等信息于2026年3月17日在小区四个公告栏公示,电子版同步发布在小区业主微信群。 | | 总人数(专有部分人数之和):1804人 | 建筑物总面积(专有部分面积之和):199975.17㎡ | | 该事项表决是否通过:该事项表决情况详见以下数据 | | 参与人数及面积统计 | | 参与表决专有部分人数之和:1245人 | | | 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之和:143416.03㎡ | | | 未参与人数及面积统计 | | 未参与表决专有部分人数之和:559人 | | | 未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之和:56559.14㎡ | | | 序号 | 候选项 | 表决人数情况 | 表决面积情况 | 表决方式 | | 已表决的同意票数(专有部分人数之和) | 占参与人 数比例
| 已表决的同意票数(专有部分面积之和)
| 占参与面 积比例 | 微信 投票
| 纸质 辅助 投票
| | A | ****点击查看**事务所 | 925人 | 74.2971% | 105246.73㎡ | 73.3856% | 915票 | 10票 | | B | ****点击查看事务所 | 320人 | 25.7028% | 38169.30㎡ | 26.6143% | 315票 | 5票 | 七、异议处理 本投票表决初步结果公示期间为:从 2026年04月26日 09时 到 2026年05月26日 09时 止。根据《**市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电子投票规则(试行)》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对表决汇总结果、个人表决意见有异议的,异议提出人应当在表决汇总结果公示期间****点击查看园区(镇街)提出,园区(镇街)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特此公示。 ****点击查看 2026年04月26日
( 联系人: 张卫平 ,联系电话: 134****点击查看606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