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副食品筹措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名称:**地区副食品筹措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公示期限:4月17日至21日
四、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为我单位提供副食品配送。按照肉禽水产类(包括禽畜肉类、河鲜类、冷冻食品(散称,非预包装)和海鲜类等)、果蔬类(包括水果、蔬菜、蛋奶和豆制品等)、调料干货类(包括干货、调料、米面粮油和预包装食品等),分为3包,每包选取1家供应商(可兼投兼中)。
2.供应时限:供应合同期限为12个月。合同签订后,每季度按标准要求对供应商进行1次履约考评。第1年前3季度考评优秀、基层单位满意度均达到85%以上的供应商,可在合同到期后续签1次合同,但总供应期限不超过2年。合同期内累计2次考评满意度低于70%的供应商,终止与其签订的供货合同。如接到上级文件指示或明确,我单位可随时调整或终止合同。
3.供应地点:**市及周边地区采购方指定地点(共10个地点)。
4.项目规模:约2050万元,据实结算。其中01包肉禽水产类约1280万元;02包果蔬类约500万元;03包调料干货类约270万元。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军队采购网注册要求:供应商应当通过军队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在**市具备承担本项目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点击查看基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
(七)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筹措方式
通过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点击查看托代理机构名单中随机抽取)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组织。
七、评审方式
综合评分法
八、采购机构及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时间:工作日09:00—11:00,14:30—16:30
联系方式:153****点击查看2002
供应商有采购意向或意见建议参考附件模板发至邮箱,并短信告知采购机构联系人张先生。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