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项目所在地:**省
**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2025-JQWCLA-W1001)
一、项目名称:**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公示期限:2025年08月25日至2025年08月29日
四、评标结果:
采购包(1)
第一名:****点击查看,总得分:96.5;
第二名:**瑞****点击查看公司,总得分:95.34;
第三名:**米乡****点击查看公司,总得分:91.3。
根据综合评审得分,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名第一的****点击查看为预中标(成交)供应商,预中标下浮率为18%。
五、质疑渠道:
如对以上评标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起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书面答复。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表示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
评标结果公示期内无质疑的,本项目****点击查看委员会推荐的排名第一的****点击查看。
六、提出质疑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受理: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干扰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供应商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七、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地 址:**省**市
联系人:刘干事
电 话:0564-****点击查看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