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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资质要求 | - |
招标/采购内容 | | 预算金额 | 暂未确定 |
获取标书截止时间 | - | 投标截止时间 | - |
招标单位 | 一键监控企业,实时掌握企业的招中标动态 分析企业的招中标情况、**方、中标业绩、工商信息,信用风险、评估企业的综合实力 系统自动为您分析企业招中标情况、**方、中标业绩、工商信息、信用风险等数据,以PDF格式将分析结果发送给您 | 招标联系人/电话 | 158****点击查看5809 招标单位其他联系人 |
食堂供货商必选择优方案
总 则
一、比选项目:
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比选小组:
组 长:文 彬(校 长)
副组长:管 薇(副校长)
组 员:贾潞燕(总 务)、社区代表1人、教师代表4人、家长代表4****点击查看委员会****点击查看委员会成员)。
纪检委员:李志军
必选邀请书
一、项目概况
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比选,欢迎各比选申请人参加。
食堂食材供货分为三类:
1.粮油类(含大米、油、面粉等)
2.肉类
3.蔬菜以及其他类(含蔬菜、鸡蛋、调料、干货、米粉、包点、水果等)
二、比选范围
为学校食堂供应食材,项目涉及主副食材原材料、佐料、新鲜蔬菜等食堂所需的各类食材;食材质量、价格、服务方案和付款方式等内容。****点击查看学校****点击查看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供货期限
供货期限为2025年8月至2026年7月。自现场比选结束,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双方签订合同,****点击查看学校食堂经营方式发生变化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无条件终止合同,停止供货。
四、比选对象
****点击查看服务中心学生食堂供货商备案入围并签订合同的供应商,****点击查看服务区域为B片区。
五、比选企业参选必备条件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是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择优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处罚两次以上或者有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记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比选;
7、具有《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8、比选供应商非配送产品生产厂家需提供配送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配送产品的授权;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1)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5)自拟《公平竞争诚信承诺书》。
(6)提供企业近三个月产品报价单及提供的产品规格、优惠率或固定单价。
(7)比选****点击查看中心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原材料来源、配送方案、近期主要食材报价、食品安全监管措施、应急处置方案、服务承诺及履约保障等。不收取供货商的相关企业介绍纸质资料,可提交电子档)。
特别说明:以上1-9条规定的材料复印件应同时放入比选资料中,原件审查在中选公示期间进行。如发现原件与复印件不符或资质过期等造假行为,一票否决,中选结果作废;其他入选供货商依次递补。
六、比选办法
1、成立由校级领导、中层干部、教职工代表(50%)及家长50%****点击查看委员会****点击查看委员会人员),再加社区代表1人组成的食材供****点击查看小组,人数必须为单数。
2、比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比选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参加比选的供货商。
3、采用综合评分法(经营团队、经营方案、经营保障、报价情况、优惠率、现场介绍等方面)。
4、比选程序:
(1)2025年08月21日,****点击查看委员会****点击查看委员会、供货商群、学校公示栏和校园网发布比选择优通知及方案。
(2)有意向报名的供应商可通过群内报名、线上报名、电话报名****点击查看公司全称及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名联系人:贾潞燕,联系电话:158****点击查看5809。
(3)报名截至时间:2025年08月25日17:00。
(4)比选时间:2025年08月26日14:30。
(报名供应商按照要****点击查看公司资质、****点击查看教育局****点击查看中心签订的合同原件等比选文件资****点击查看学校,未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比选)。
(5)比选地点:
三楼会议室(6)其他事项:
①每位申请人介绍本企业限时3分钟,请结合ppt文件,并准备简要介绍材料15****点击查看公司简介、业绩、折扣率等);
②比选小组对比选企业进行打分,纪检委员进行监督。
③评分汇总。本次比选供货商按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肉类比选出1家供货商;蔬菜以及其它类比选出2家供货商,比选结果的前2****点击查看学校实际情况轮流送货;粮油类和奶制品类各比选出1家供货商。
七、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
评标委员会认为比选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比选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八、结果公告公示期限为:
5个工作日,2025年08月26日-09月01日。
九、其他未尽事宜解释权归
。
2025年08月21日
初审:贾潞燕
复审:管 薇
终审:文 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