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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市浍水路121号
中标(成交)金额:贰佰零伍万捌仟伍佰陆拾柒元叁角叁分(****点击查看567.33元)
评审得分:92.2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点击查看 2024 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交警支队本部、****点击查看中心、车管所、车检所、一大队、二大队、四大队、五大队、六大队、****点击查看大队、三大队、徐明高速、绩祁高速)、****点击查看中队事故处理组。 服务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冬(组长),朱桂青,张明,马骏,汪凤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0.0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高新区埇上路 566 ****点击查看中心五楼,联系电话:0557-****点击查看316。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点击查看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宿怀南路559号
联系方式:136****点击查看18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高新区埇上路 566 ****点击查看中心五楼
联系方式:0557-****点击查看31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巩主任、黄子雨
电 话:136****点击查看1808、0557-****点击查看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