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于2024年10月16日 发布了2023-JQ04-F1370(3)某部物业社会化保障项目(3包)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关于项目经理人数问题。在《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附件4技术评审表中明确了“项目经理”评审标准,《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中明确了“经理”人数,投标供应商对第四章中的“项目经理”和第六章中的“经理”理解有混淆。明确为:《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附件4技术评审表中的“项目经理”为整个包段项目经理,并非《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中的“经理”,每个包段只需项目经理1人。
二、关于服务人员人数问题。在《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中,每个标的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的参数性质1“服务人员人数”与参数性质2“第八章独立小区服务标准之八业主事务管理的第5点人员配置要求‘管理人员不少于4人,岗勤人员数量不少于10人,保洁人员数量不少于6人,专业技术维修人员不少于2人’”相矛盾。明确为:服务人员人数以每个标的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的参数性质1“服务人员人数”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