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别:】 【发布时间:2025-02-12】
我部于2025年01月23日 发布了2024-JQ05-F1663(2)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02-13 08:00:00,更正为:2025-02-28 08:00:0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2-13 09:30:00,更正为:2025-02-28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2-13 09:30:00,更正为:2025-02-28 09:30:00。
业绩1修改为“1.比较合同签订时间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3年以内(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不计)投标(报价)供应商承担过军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同类项目(综合物业(含保洁、绿化养护、工程设施设备维修等内容)的数量,最多提供5份合同(多于5份的,只看前5份合同)。以提供同类项目销售合同复印件和不低于合同金额30%****点击查看银行收款进账凭证及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发票复印件为准,每提供一份金额699.9万元以上的合同得标准分值的20 %,最多得标准分值。 说明: 1.时间或类别不符合要求、总金额或数量不清晰、****点击查看银行收款进账凭证、无相关发票的合同均无效,业绩为0的得0分。 2.销售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标的清单页、金额页、合同缔约双方签字盖章页。 3.每份合同在业绩评审中只计算一次(**,用于上述第1项评审的合同不能再用于第2项评审)。 4.同一年度与同一单位签订的合同只计算第一份合同(仅用于业绩1评审项)。”
其他内容不变
2025年0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