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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餐饮服务 需求描述:**区教委2025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90.00 % | 1(项) |
本项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行采家平台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纸质响应文件的提交,且线上线下递交的响应文件内容须保持一致。缺少任意一项均视为无效响应,响应文件提交规则详见“第五篇 三、竞选要求(五)提交比选申请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在采购人员和质量监督员在场情况下当面进行感官检验、外观检验或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质量不能达到收货标准,采购人拒收配送物资,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迅速补充合格产品,不得影响正常需求。对符合要求的产品当场作出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提供货物未达到比选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损失。
3.采购人组织定期或不定期货品抽检和送检。对检验不合格产品无条件退、换货外,需按双方约定予以处理。
4.因验收货物时不能直接判断质量的,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商品,供应商应作退货处理。
本项目采用折扣比例报价,全品类综合折扣比例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90.00%,报价保留两位小数;采购预算为预估金额,仅作为供应商投标报价的参考,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投标供应商应考虑经济增长、物价上涨及自身成本,确定报价优惠幅度。而成交供应商所报的折扣将作为采购人在协议期间购买食材原材料的款项计算依据。
食材原材料采购价的确定:食材采购价=市场售价×投标折扣。市场售价为采购人每月随机一次****点击查看超市、****点击查看超市对采购食材进行采价,****点击查看超市食材当日售价作为市场售价(特价商品除外,特价商品结算规则合同中另行约定)。举例:采购人需要采购大米500斤,根据采价情况,****点击查看超市售价3.8元/斤,若成交折扣为:80.00%,需要付给供应商的款项计算如下:500斤*3.8元/斤*80%=1520元。
比选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点击查看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合同规定由采购人明确付款方式。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