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汇海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龙州县粤桂协作响水镇龙须菜烘干磨粉加工配套设备(项目编号CZZC2026-J1-230118-GXHH)质疑答复函

广西汇海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龙州县粤桂协作响水镇龙须菜烘干磨粉加工配套设备(项目编号CZZC2026-J1-230118-GXHH)质疑答复函

发布于 2026-10-20


质疑人:****点击查看**公司

我公司于2026年10月13****点击查看公司以顺丰邮寄方式送达的关于**县粤桂协作**镇龙须菜烘干磨粉加工配套设备(项目编号:****点击查看)的质疑函,现对质疑答复如下:

本项目响应文件于2026年10月10日9时30****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n/)开启,贵公司在规定的****点击查看公司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没有参加该项目的竞标。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以其“权益受到损害”为前提,本项目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没有使质疑人的权益受到损害。因此,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予以驳回。

贵公司如对本次回复不满意,可根据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投诉。

****点击查看

2026年10月20日

附件信息:

附件(1)
质疑答复函(广西力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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