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庆安镇孙赵村“非粮化”违法占地清理机械、人工租赁

睢宁县庆安镇孙赵村“非粮化”违法占地清理机械、人工租赁

发布于 2024-12-09
睢宁****员会
联系人联系人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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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7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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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6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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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点击查看镇孙赵村“非粮化”违法占地清理机械、人工租赁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项目位置: **市睢****点击查看镇孙赵村
项目状态 报名中
公告日期 2024-12-09
交易品种: 涉农资金项目
项目类型: 小型工程
预算金额: 10000.00元
最高限价: 10000.00元
联系方式: 李 锋(133****点击查看9798)
****点击查看公司: --
报名时间: 2024-12-09 10:15 至 2024-12-12 17:15
报名地点: 庆****点击查看服务中心或网上报名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2024-12-12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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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信息
乡镇(街道) **镇 村(社区) 孙赵村
组别 辖区 登记日期 2024-12-04
项目类型 小型工程
预算总额 10000.00元
资金来源 其他
项目周期 周期约4天
项目描述 睢****点击查看镇孙赵村“非粮化”违法占地清理机械、人工租赁,周期约4天,****点击查看村委。
补充说明 中标之后请携带营业执照(相应资格证件)、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资料,****点击查看村委联系工程情况,并****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结果公示及施工合同,否则耽误工期该项目属于未成功流标。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 2024-12-09 10:15至2024-12-12 17:15
报名地点 庆****点击查看服务中心或网上报名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2024-12-12 17:15
交易时间 2024-12-17 08:30
交易地点 庆****点击查看服务中心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
标段描述 睢****点击查看镇孙赵村“非粮化”违法占地清理机械、人工租赁,周期约4天,****点击查看村委。
服务费(材料费) ¥0.00
保证金 ¥0.00
最高限价 10000.00元
成交缴款方式 转账汇款
交易方式 在线自由竞价反向
建设方信息
单位名称/姓名 ****点击查看 联系人 董金玲 联系电话 137****点击查看2306
被委托人信息
姓名 李 锋 联系电话 133****点击查看9798
附件信息
招标公告
授权委托书
投标方承诺书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查看完整分析
本单位近五年物业类项目共招标过 2 次; 业主共合作物业供应商 2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瑞
查看完整分析
核心业务: 租赁服务, 中标 1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江苏, 中标 1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1 次, 中标金额 0.98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1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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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员会较弱
核心业务: 租赁服务, 中标 1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江苏, 中标 1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1 次, 中标金额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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