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点击查看公司年产150****点击查看食品厂房**项目的批前公示
顺规公〔2025〕1710号
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增加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南侧的有关规定,现对有关规划审批事项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申请单位: | ****点击查看 |
项目位置: | 勒流**片N-LL-05-02-A-08地块 |
申报类型: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建筑类审批制)**、改扩建、临时建(构)筑物 |
一、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单位申请办理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规模:用地面积:3366.82㎡,计容面积:8133.50㎡,基底面积:1589.39㎡,建筑面积:8309.2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309.21㎡,地下建筑面积:0㎡,建筑层数:地上5层,地下0层。(详见附图,该图仅为示意图,方案以最后审批为准)
二、公示时间:2025年03月12日 至 2025年03月21日
三、公示位置:建设项目现场位置、****点击查看分局镇街管理所
四、****点击查看**局**分局网站(网址:http://www.****点击查看.cn/zrzy/)
五、反馈意见、申请听证方式及注意事项
公示期间,本事项涉及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书面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并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不动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等。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信件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限最后一天,电子邮件反馈意见发表时间不应超过公示期限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本事项涉及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利。如申请举行听证会的,应在公示****点击查看**局**分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权利。
****点击查看**局
2025年0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