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慧力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分局及所队食堂提供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LZC2024-G3-990754-ZHLX)的中标结果公告

中慧力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分局及所队食堂提供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LZC2024-G3-990754-ZHLX)的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4-10-09
万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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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76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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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分局及所队食堂提供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95(%) ****点击查看 **市**区大沥镇盐步竹味路汇龙工业区23号之三厂房(住所申报)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点击查看及所队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点击查看及所队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自签订合同且中标供应商正式提供配送服务之日起2年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秀梅(自行抽取),葛茂(自行抽取),谭保荣(自行抽取),袁文桥(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刘恒(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本须知第36.2条“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服务类收费标准计算(不足人民币6000元的,按6000元计),根据本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否则,该不利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9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评审得分及排序:
****点击查看 评标得分89.45,排序1;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评标得分87.48,排序2;
****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 评标得分85.24,排序3;
**市****点击查看公司 评标得分82.0,排序4;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评标得分71.55,排序5;
**三姑****点击查看公司 评标得分62.95,排序6。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情况:无
3.未通过符合审查的供应商情况:无
4.供应商认为本项目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质疑电话0773-****点击查看611,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翠竹北巷11****点击查看分局

联系方式:0773-****点击查看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红岭路金桂大厦2栋10楼

联系方式:0773-****点击查看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志荣

电 话:0773-****点击查看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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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昊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小企业申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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