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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点击查看学校食品配送协议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5-08-16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2025****点击查看学校食品配送协议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的各供应商:由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采购人和相关单位一起组织核查,核查结果显示,被质疑的投标人(**华鼎****点击查看公司、**中膳****点击查看公司)存在投标文件递交的资料与实际不相符的情况,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等相关规定,经采购人确认并变更中标结果。 变更内容:一、经采购方确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本次成交供应商递补2名。经确认,下一递补候选供应商:第11名:****点击查看;第12名:**市华大百****点击查看公司为成交供应商。 二、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供应商地址:**省**市**县漕河镇漕河大道168****点击查看广场负一层) 中标(成交)金额:0(万元) 综合评分法:87.9(分) 供应商名称:**市华大百****点击查看公司;供应商地址:武****点击查看工业园C区12****点击查看钢构厂区西半边及附属办公楼 中标(成交)金额:0(万元) 综合评分法:87.6(分)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3、更正日期:2025-08-21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结果公告期为 1 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包括线上)向****点击查看提交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质疑函格式及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逾期将不再受理。” 监督部门名称:****点击查看财政局 地 址:**县漕河镇漕河大道200号 投诉电话:0713-****点击查看067 投诉邮箱:****点击查看@qq.com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漕河四路
联系方式:071****点击查看4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漕河一路童馨丽都3栋2单元305室
联系方式:0713-****点击查看9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713-****点击查看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