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镇基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基湖村烧烤摊旁闲置场地租赁及10号售

园镇基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基湖村烧烤摊旁闲置场地租赁及10号售

发布于 2024-06-24

招标详情

嵊泗县菜园镇基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联系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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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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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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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于2024年6 月28日在****点击查看经济**社对下列基湖村烧烤摊旁闲置场地租赁及10号售货亭进行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竞租时间:2024年 6月28日 上午9点

二、土地所属单位:****点击查看经济**社

三、地址:****点击查看海关北面

四、租赁期限:三年

名称

面积/平方米

年租金起始价(元/年)

基湖村烧烤摊旁闲置场地租赁

12

3500

10号售货亭

6

4000

五、竞租对象:面向社会;

六、联系人:林洪斌 联系电话:0580-****点击查看218

1、竞标者要求

一、报名竞得者,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

二、报名者报名时无须现场缴纳相应的保证金;有意报名者,请携带身份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单位公章于2024年6月 24日至2024年 6月27日下午5点,到****点击查看经济**社报名。

2、公有资产租赁权交易规则

一、依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参照国际通行惯例制定本规则。参加竞价的投标人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则及相关规定,并依此对自己在竞价活动中的行为负责。

二、****点击查看中心发布的公告或者有关规定中应该具备的条件。

三、我村依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所提供的资料和工作人员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竞价标的任何保证。投标人应对标的情况和价值进行自我判定,一经参与投标,即表示对竞价标的有全面、充分的了解,我中心对竞价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四、在初次竞价时间内,若仅有一人报价,就可成交。

五、竞价的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再次报价应高于前次报价,成为当前最新报价,原报价即丧失其约束力,每次加****点击查看中心事前确定的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倍数(本次加价幅度为500元/年)。报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为成交价,其报价者即为中标人。

六、原承租人参与本次竞租的在同等价位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但在本标的上轮承租期间有违约行为的原承租人不享有优先承租权。

七、竞价成交结果的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中标人应在15个工作日内到业主单位办理合同签订相关手续。租赁合同签订后,方能办理中标人的押金退付手续。

八、中标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成交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因不可抗力的情况,委托人要求竞价标的撤拍时,投标人应无条件服从,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十、发布单位:****点击查看;发布人:林洪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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