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名士豪庭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比选择优方案

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名士豪庭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比选择优方案

发布于 2025-07-02

招标详情

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名士豪庭幼儿园
联系人联系人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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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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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9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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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食堂食材采购比选择优方案

总则

一、采购范围:

****点击查看食堂食材

二、采购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三、****点击查看小组:

组 长: 周露(园长)

副组长: 童阿丽(总务主任)

组 员: 全体行政、教师代表、食堂班长、家长代****点击查看委员会代表)、社区代表


比选邀请书



一、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食堂食材采购进行公开比选。

二、食堂食材采购进行公开比选,欢迎各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内容分三大类:

蔬菜类(蔬菜、水果、禽类、水产干货、豆制品、调料)、肉类、粮油类。

2、比选范围:

为幼儿园食堂供应食材,项目涉及主副食材原材料、佐料、新鲜蔬菜等食堂所需的各类食材;食材质量、价格、服务方案和付款方式等内容。****点击查看幼儿园****点击查看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供货期限:

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

2025年8月1日****点击查看幼儿园食堂经营方式发生变化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无条件终止合同,停止供货)。

4、比选对象要求:

比选对象(申请人)资格要求(比选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点击查看服务中心学生食堂供货商备案入围B片区单位

四、比选企业参选必备条件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是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择优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处罚两次以上或者有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记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比选;

7、具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8、比选供应商非配送产品生产厂家需提供配送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配送产品的授权;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10、比选资料(原材料来源、配送方案、近年经营业绩、近期主要食材报价、食品安全监管措施、应急处置方案、服务承诺及履约保障等,不收取供货商的相关企业介绍纸质资料,可提交电子档)。

11、特别说明:以上1-9条规定的材料复印件应同时放入比选资料中,原件审查在中选公示期间进行。如发现原件与复印件不符等造假行为,一票否决,中选结果作废;其他入选供货商依次递补。

五、比选办法

(一)成立由行政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食堂工作人****点击查看小组。

(二)比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比选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参加比选的供货商。

(三)采用强制性标准审查及综合评分法(经营团队、经营业绩、经营服务、 经营保障、经营质量、员工、价格、现场陈述等方面)。

(四)比选程序:

1、2025年6月30日在**教育食材供货商群发布比选方案,有意向报名的供应商可在群内报名、线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联系人:童老师152****点击查看6158。

2、报名时间:2025年6月30日至7月4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7月4日下午15:00前

3、比选时间: 2025 年7月7日下午15:00-16:30。

4、比选地点:****点击查看二楼会议室。

5、请供应商按照要求将比选文件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点击查看中心合同****点击查看学校,未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比选。

6、其他事项:

(1)每位申请人介绍本企业限时3分钟,可以结合ppt文件;

(2****点击查看公司进行打分,纪检委员进行监督;

(3)评分汇总,现场宣布中标企业。

7、公示比选结果时间:7月8日-7月15日。

8、签订供应合同。

六、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比选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比选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七、其他未尽事宜解释权归****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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