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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 | 内容 | |||||
项目情况 | ||||||
项目名称 | ****点击查看3.6万吨煤炭海运运输船舶租赁服务项目【网上竞价】 |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
采购方式 | 网上竞价【多轮次报价】 | |||||
预算金额 | 64.8万元 | |||||
项目概况 | 采购内容:****点击查看3.6万吨煤炭海运运输船舶租赁服务 资金情况:采购人自筹资金,资金筹备到位。 成交供应商数量: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出租人、承租人票款两清为止。 船期要求:2025年7月17日±3天(可调)船舶到达**港。 滞期天数为5.5天,滞期费为1.5元/吨/天。 (详见-附件2采购需求) |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
供应商资格 审查标准 | 1.基本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信用:未被“信用中国”、“信用**”、“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竞价项目。 (4)按要求填写竞价资格文件。 2.特殊资格条件要求 2023-2024年每年至少具有十个航次煤炭海运运输经验(提供运输合同) 3.竞价资格获取 4.其他要求 注: 1、具体竞价资格文件提交要求及格式内容详见-附件1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格式; 2、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平台拒绝接收逾期提交的竞价资料文件,同时提醒供应商在竞价期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竞价的环境; 3、如上传的资料中涉及供应商商业秘密,供应商须注意保护,平台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年7月16日15:00 | |||||
上传竞价资格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7月16日15:00 特别提示:供应商需于上传竞价资格文件时间截止前上传。否则无法参与项目竞价,建议供应商提前2小时上传文件。 新点标证通移动CA办理流程 1.为保证顺利参与本项目竞价活动,请及时办理新点标证通移动CA,办理咨询电话:0512-****点击查看8091 (工作日:9:00-16:30) 2.办理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120.****点击查看.208/zlxz/008003/****点击查看0603/95edbc7f-5860-4fc8-8c1f-8876f294227e.html 3.未办理新点标证通移动CA的供应商无法参与本项目竞价活动。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审查时间:2025年7月16日15:00-15:30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竞价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后将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推送至竞价大厅。 | |||||
网上竞价规则和竞价须知 | ||||||
竞价时间 | 2025年7月16日15:30 1. 自由竞价期:2025年7月16日15:30-16:00 2. 限时竞价期:2025年7月16日16:00,不限轮数,每个限时竞价周期120秒。 | |||||
竞价方式 | 向下报价,网上竞价,不限竞价次数,最终报价价格最低的供应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 |||||
竞价单位 | 元 | |||||
竞价规则 | 系统操作:供应商需在“竞价阶段”一栏点击“报价”,输入总价报价并提交,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可多次报价,一旦报价不可撤销,请供应商务必慎重确认报价。 本次网上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期和限时竞价期两个阶段: 1. 自由竞价期:在此期间,供应商可以充分报价,报价只要低于现有最低报价(首次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即为有效报价,准确时间以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 2. 限时竞价期:自由竞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期。限时竞价期可由一个或多个限时竞价周期组成。在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内如无人报价,当前的最低报价供应商推荐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本项目竞价活动结束;如限时竞价周期内有人报价,则以此报价时间为新的延时竞价周期起点,以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为止,当前最低有效报价的供应商推荐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本项目竞价活动结束。 注: 1. 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包干价格(含税),即包括但不限于运费、税费、人工费产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其它费用。本次竞价采购为锁价采购,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变。 2. 若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按照低价优先、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3. 必须有三家供应商参与报名/报价,否则本项目终止。 4. 若成交供应商未通过履约能力和价格核查或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将视情况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
竞价须知 | 1、本须知适用于在**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网络竞价采购活动。参加网络竞价活动的供应商应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内容并严格遵守。 2、供应商使用已注册的平台账户,登录平台、报名参加项目、缴纳平台使用费、竞价保证金、参与网络竞价活动。供应商应于网络竞价前,登录平台了解相关操作指引。 3、供应商一旦提交报价,即视为已完全满足以下要求:在网络竞价前,已全面知晓项目在平台发布的采购公告及其附件、本须知中的全部内容与条款;同时,已认可并完全接受上述采购公告及其附件、本须知的所有内容与条款;此外,已对采购项目有全面了解,能够满足采购人的全部采购需求,无任何负偏离,并完全接受采购人提出的各项要求及相关条件。若在履行采购合同过程中发现供应商不满足采购人提出的要求及相关条件,对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4、平台不予提供网络竞价终端设备。供应商自备终端参与网络竞价活动,应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供应商应注意账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及时安全退出系统。自备终端设备建议使用Windows XP及以上版本操作系统,配备512M以上内存,1M以上有线宽带网络,在网络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网络竞价无关的应用软件,特别是迅雷、BT等下载软件。 5、供应商应妥善保管平台账号及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等),并对该账号下发生的所有操作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供应商不得将账号转借、出让给任何第三方使用,如因自身保管不善导致账号信息泄露、被盗用或发生其他安全问题,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若成交供应商未通过履约能力和价格核查或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将全额扣除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 7、供应商不得弄虚作假、恶意串通,损坏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一经发现,取消其网络竞价资格,全额扣除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 | |||||
相关费用 | ||||||
平台使用费 | 1. 平台使用费:人民币300元/每家供应商。 2. 供应商在报名前,须公对公缴纳平台使用费,否则将无法报名、上传竞价资格审查文件及参与项目竞价。 3. 交款人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请勿使用个人账户、第三方支付方式汇款。平台使用费一经缴纳,平台即开始履行服务,与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是否实际参与竞价无关,平台使用费支付后不予退还,同一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标段仅需支付一次平台使用费,同一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不同标段需按标段分别支付平台使用费,如有特殊情况无法用对公账户进行支付时,请及时与平台联系0411-****点击查看1265。 4. 付款信息如下: 开户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分行五一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点击查看 账号:****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分行五一广场支行(850****点击查看391846)] 注:供应商缴纳平台使用费,即视为已充分理解并接受本竞价公告、公告附件等的全部内容和条款。请务必在报价前仔细阅读所有相关文件。未仔细阅读文件即报价所产生的风险及不利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
竞价保证金 | 1. 竞价保证金:10000元。 2. 竞价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7月16日15:00(以平台财务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3. 交款人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请勿使用个人账户、第三方支付方式汇款。为保证竞价保证金交纳及时有效,建议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交纳竞价保证金,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转款可能有到账延迟情况,超出竞价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的将视为无效。竞价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后缴纳竞价保证金的无法参与项目竞价。 4. 付款信息如下: 户名:****点击查看 账号:81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105 开户银行:****点击查看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313****点击查看81005 缴纳时须备注:竞价保证金+项目编号 5. 退还: (1)成交供应商的竞价保证金将于成交供应商缴纳代理服务费并收到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扫描件(发送至:****点击查看@qq.com)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 (2)未成交供应商的竞价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或项目终止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 (3)供应商名称、银行账号等信息与交纳竞价保证金时的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平台,若因上述情况造成退还保证金失败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 扣除: 非因采购人原因,如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平台将把扣除的竞价保证金支付给采购人。 (1)在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撤回其报价的,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的、不按期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如有); (2)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情况、竞价公告、公告附件等。 | |||||
履约保证金(如有) | 无 | |||||
代理服务费 | 代理服务费标准
1.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服务标准招标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不足2000元按2000元收取。 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点击查看缴纳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在投标报价中单独列项。 2.付款信息如下: 户名:****点击查看 账号:81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105 开户银行:****点击查看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313****点击查看81005 | |||||
其他 | ||||||
合同签署 及履约 | 1.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签署《采购合同》,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 |||||
发布媒体 | 1.**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120.****点击查看.208/); | |||||
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 | |||||
系统操作咨询 | ||||||
异议 | 供应商须在以下规定的异议期内以书面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项目经理邮箱中)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竞价项目的异议,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相同或相似异议不再受理: 3.针对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的异议期: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内。 | |||||
操作指南及附件 | ||||||
操作指南 | ||||||
附件 | 附件1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格式 附件2采购需求 附件3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