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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朔里镇宿丁路及周边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朔里镇步行街6号
成交金额:119598.36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朔里镇宿丁路及周边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朔里镇宿丁路及周边绿化养护服务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首次合同期限为一年;供应商在本服务期内履约良好,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同意,且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续签下一年合同,按年度执行,价格不变,最多续签2次,合同一年一签订。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阿金、刘正操 、姚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费参考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点击查看
陈主任 199****点击查看8889
2、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采购人指定的账户
3、代理机构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中心A座13楼
项目负责人:李鹏程 150****点击查看0036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
联系方式:陈主任 199****点击查看8889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中心A座13楼
电话:150****点击查看003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鹏程
电话:150****点击查看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