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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校区**路9号房屋三年租赁权
2.900000 万元/年 | 出租面积约39.6平方米 |
2024-07-22 |
2024-08-02 |
****点击查看**校区**路9号 |
项目咨询请联系 宋女士|联系电话:0580-****点击查看311 |
关注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状态 | 使用中(原合同于2024年8月9日截止)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浙(2022)**市不动产权第****点击查看470号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点击查看 |
联系人 | 肖老师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0580- ****点击查看348 | |
联系地址 | **省**市**区**街道海大南路1号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2.900000 万元/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2.9万元/年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一年支付一次,首年租金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交汇”平台完成支付,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提前一个月一次性支付向出租方支付,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培训机构(考研考公教育培训类)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总租金的10%2、出租标的证载用途为科教用地/教育。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3、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电费收费标准0.59元/度,水费为5.4元/吨。如遇**市水电价格变动,出租方也做相应调整;物业管理费按12个月计收,餐饮店5元/平方米,非餐饮店3元/平方米,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4、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5、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店面内禁止住人,禁止存放危险、违禁物品,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6、出租标的目前处于使用中,如非原承租人承租,需原承租人腾退后才能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复杂性,如原合同到期后30个自然日内交付的按租赁期顺延处理,超过30个自然日的双方协商处理。如原合同到期后第6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如原承租人承租,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7、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对租赁房屋只享有使用权,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如发现上述违规行为,将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8、出租方的其他经营要求详见租赁合同。9、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10、如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火灾或其他违法事件危及出租方房屋,附近房屋或人身财产安全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11、在承租期间,如因学校转设与客观因素,不能延续履行合同,视为双方同意终止合同。 | ||||
租期 | 3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点击查看名店铺经营内容的有效营业执照。2.意向承租人(含配偶)不得为与****点击查看有过法律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和解、撤诉、判决等形式)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3.****点击查看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意向承租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查询)4.****点击查看本次共有19间校内房屋出租,意向承租人一人限报一个标的。(以上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需上传)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0.6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产权在项目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审核通过后,获得竞价资格,进入竞价大厅参与报价。3、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项目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宋女士 | 电话 | 0580-****点击查看311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省**市**街道翁山路416号中浪国际大厦1905室 | 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