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机关食堂服务部经营权的澄清公告

省财政厅机关食堂服务部经营权的澄清公告

发布于 2024-08-22

招标详情

福建省财政厅机关服务中心
联系人联系人4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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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0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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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9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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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物业类项目招标9次,合作供应商1个,潜在供应商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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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服务部经营权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其他租赁服务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行政区域 **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22日 10:46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08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8月22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诗琦、陈焕亮、陈东英
项目联系电话 0591-****点击查看3505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采购单位地址 **市**区**路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女士0591-****点击查看7401
代理机构名称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诗琦、陈焕亮、陈东英 0591-****点击查看350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服务部经营权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点击查看机关食堂服务部经营权澄清函

现对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号条款”作进一步澄清,具体如下: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号条款”-“投标文件的格式”未对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投标文件有关要求进行明确,现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号条款”澄清补充如下:

“(5)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投标文件要求独立编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正、副本均须胶装(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分别密封。封面须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6)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正本用密封袋单独密封,全部副本也分别用密封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投标文件的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不能体现****点击查看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报价信息,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上述方法,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以上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路5号

联系方式:张女士0591-****点击查看74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联系方式:陈诗琦、陈焕亮、陈东英 0591-****点击查看3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诗琦、陈焕亮、陈东英

电 话: 0591-****点击查看3505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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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物业类项目共招标过 9 次; 业主共合作物业供应商 1
上次中标企业: 海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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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物业服务, 中标 420次, 占比 92.51%
重点地区: 福建, 中标 448次, 占比 98.68%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72 次, 中标金额 19897.5
潜在竞争对手: 共 0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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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暂未找到相关数据,中标机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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