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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中心物业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中心物业服务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路街道**路4楼401
成交金额:3481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点击查看中心物业服务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期限为3年,但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根据采购人要求,需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宝兰、张德斌、尹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投标人应在法定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投标程序环节的所有异议,并按照本条款(一)规定内容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 **省**市**县**江路与祥和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dept5@ahhyzb.****点击查看.cn
地 址: **市**区湖光路与雪霁路****点击查看跨境电商大厦B座20F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工
电话:0551-****点击查看7719或****点击查看7729或****点击查看7739转分机号6507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十、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