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车辆租赁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废标原因:
参与本项目合格的供应商数量不足,本项目依法废标。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有效期3个工作日(发布当日不计入),如有关供应商对评标结果存在异议,可在本公告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我部将在收到书面质疑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作出书面答复。
五、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鹤、马帅、朱晓亭、王雅楠、李正鹏、代春雨、潘龙基
电话:188****点击查看6727
六、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朱克
联系方式:185****点击查看7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