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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禅**电子政务云及机架租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因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
更正内容:
1.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涉及内容 | 页码及条款号 | 原文件要求 | 更正后要求 | ||||||||
1 | 二、采购项目技术和服务条件(分包一) | 第10页 4.项目内容和分包说明 | 无 | 新增: 4.2. 标的情况
| ||||||||
2 | 三、采购项目技术和服务条件(分包二) | 第27页 11.项目内容和分包说明 | 无 | 新增: 11.2. 标的情况
1. | ||||||||
3 | 六、评审方法及标准 | 第65页 48.5价格评分标准 | 48.5.1. 经评委会审核,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以评审价格(折扣率)的最低价者定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折算递减。即: 评标基准价=评审价格的最低价=权重分配价格部分满分 其他响应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评审价格)×权重分配价格部分满分。 | 修改为: 48.5.1. 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48.5.2. 对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有效的供应商,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48.5.3. 经评委员会审核,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进行了价格扣除后,以评审价格(折扣率)的最低价者定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折算递减。 即: 评标基准价=评审价格的最低价=权重分配价格部分满分 其他响应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评审价格)×权重分配价格部分满分。 | ||||||||
4 | 第五章 其他文件 | 第109页 第五章 其他文件 | 无 | 新增: 中小企业声明函,文本格式详见更正公告附件。 |
2.原采购文件中所有涉及以上内容之处均作相应的修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禅**张槎街道古新路70号**高新区科技产业园一座201、202
联系方式:0757-****点击查看21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禅**季华西路131号1#楼A座7、8、9三层
联系方式:0757-****点击查看5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淳瑜
电 话:0757-****点击查看5019
****点击查看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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