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2025-JQ63-F1012)征求意见公告(第一次)

乘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2025-JQ63-F1012)征求意见公告(第一次)

发布于 2025-06-19

我单位拟对 乘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 乘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预算330万元,其他内容详见技术参数要求。

三、技术参数、要求:

一、行车路线

1号线、2号线、3号线、 4号线、5号线

具体站点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可适当调整。

★二、车辆要求

1.供应商所提供的车辆,除采购方特殊需求外,一般情况下应保证为相同品牌、型号和颜色,座位数应在45座(含)以上。

2.供应商所提供的车辆,应保证于2020年7月份后出厂,符合国家排放标准,且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3.供应商所提供的车辆,每车按约定总工作日故障率不得高于1%。

4.供应商所提供的车辆,应保持干净整洁,外观无破损、变形、污迹,车内清洁卫生、空气**、冬暖夏凉。

5.供应商所提供的车辆,应当配有必备的消防等安全设施。

6.供应商所提供的车辆,需缴纳交强险、第三方责任险、车损险、车辆座位险等相关保险。

7.每条线路必须满足至少1辆车。

8.供应商进场后每条线路的司机,应提供健康证明。

★三、服务要求

1.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每日接送各一次),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每天早上7:40****点击查看医院**院区(采购方指定位置),每天下午17:40从某医院**院区发车。

3.因班车原因导致工作****点击查看医院,工作人员所乘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发票(仅限特定时****点击查看公司承担,并于三日内结算。

4.供应商运营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而涉及的相关费用和法律责任,****点击查看公司承担。同时,合同期内车辆燃油费、司机工资、车辆座位险、罚款、维修维护等系车辆所发生的一切****点击查看公司承担。

5.采购方对行车线路作出调整时,单线行车路程上下浮动5公里(含)内,合同价不变,5公里外合同价根据实际运行里程数,双方协商解决。

6.若乘车人数有变,经双方协商,可调换线路运行车型,费用根据当时市场行情,由双方协商解决。

7.非工作时间用车,费用另计,价位与工作时间一致。

8.每季度免费用车两台次(四环内)。

9.后期采购方单次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应承诺给予采购方优惠,并低于市场价,于招标时提供承诺书。

10.供应商司机需持有相应驾驶证,年龄不得高于55周岁。

四、其他要求

1.采购方每月履约情况和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并把考核情况作为监督合同执行和支付服务费的依据。在后期实际运行过程中,采购方有权对处罚措施进行适当修改并予以施行,成交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方要求进行实施。

2.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如不认真履行合同约定,服务水平达不到要求的,采购方应责令其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拖延整改的,采购方将根据情况作出质控扣罚;情节严重的,性质恶劣的,采购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3.供应商不得在采购方用车期间无故停开班车。一经发现,停班一次采购方扣除当月总服务费用的2%质控扣罚。(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成交供应商未能按规定时间接载乘客的,乘客通过其他交通工具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方扣除当月总服务费用的2%质控扣罚。

4.驾驶员应确保驾驶文明、安全运行,保持车辆的干净整洁,驾驶员着装整洁规范,运行期间服务态度耐心、和蔼,礼貌待客,如有投诉,经调查属实,每发生一次投诉从当月总服务费用中扣除1%;属于驾驶员态度恶劣,造成吵架打架等严重情节的,采购方应扣除当月总服务费的2%,并责令进行人员调整。

5.成交供应商出现车辆险情,经查属实后,属服务人员责任的,采购方扣除当月总服务费用的3%;成交供应商在接送过程中,所发生的交通安全等事故,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方扣除当月总服务费用的10%。

6.成交供应商派出的项目服务人员,其管理工作由供应商负责,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与采购方无关。

五、终止或解除合同

遇以下情况,采购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或解除合同:

1.供应商雇佣刑事涉案人员逾期未整改者。

2.供应商在采购方从事任何合同外经营性活动。

3.供应商在采购方服务期间遇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如新冠疫情期间要求定期核酸检测等)、国家或其他政策要求等,供应商未积极配合招标方管理,未落实相关要求,因此造成严重后果。

4.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洪水、意外事故、动乱、国内紧急情况以及国家政策调整等情况,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5.供应商在合同期限内将本项目的管理权转包或发包。

★六、保密要求

1.采购方对供应商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2.供应商对本合同的签订、履行及解除等事项保密,按照要求签署保密协议。

3.涉及物资的全部技术资料等未经采购方同意供应商不得向社会公开。

4.供应商对在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采购方的任何资料、文件、数据(无论是书面的还是电子的),以及对为采购方服务形成的任何交付物,负有为采购方保密的责任。未经采购方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

5.采购方向供应商提供的任何资料、文件和信息,在供应商服务结束后,供应商均应及时归还采购方,电子文档应永久删除。

6.供应商及其所属人员违反上述保密规定时,供应商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供应商及其所属人员必须遵守采购方的相关保密规定,如因供应商及其所属人员原因导致的泄密事件,由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预算经费

年度预算费用110万元(服务期限为3年,最高限价为330万元)。

★八、合同期限

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按年签订,首次签订期限为一年。采购方根据实际需求及每月服务质量考评结果达标的情况下逐年递签,最长不超过三年。

★九、付款方式

租赁费用采取按月隔月付费方式(即1月份费用于2月28****点击查看银行转账方式结算,根据当月满意度调查结果(达到90%以上)双方确认后支付。

★十、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进驻前,应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年合同金额的5%,合同最终支付结算时,采购单位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用于修复供应商损坏采购单位的设备、设施、场地或因供应商违约而导致损失的金额和违约金,且供应商应在接到扣除履约保证金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足扣除差额,保证服务期间履约保证金的完整。

附件: 年 月生活保障社会化满意度测评表(模板)

年 月生活保障社会化满意度测评表(模板)

保障单位

服务态度

工作质量

保障效率

总体满意效率

满意

不满意

满意率

满意

不满意

满意率

满意

不满意

满意率

满意

不满意

满意率

社会化保障单位

****点击查看公司

意见、建议

四、公示时间: 2025年06月19日 - 2025年06月25日

五、反馈渠道

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 竞争充分, 潜在供应商可对技术参数中具有倾向性和排他性条款提出合理化建议, 采购人结合实际, 对相关条款进行调整, 为下一步正式采购提供更合理的采购需求, 欢迎各供应商踊跃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潜在供应商反馈的建议应当详细具体、 理由充分、 实事求是, 采购人是否采购, 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的采购活动, 也不做书面回复。 公示期内, 潜在供应商如有反馈意见, 将反馈意见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公司公章, 经专人或邮箱(****点击查看@cgglk.com) 送达采购人。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杨老师

办公电话:037****点击查看53109

移动电话:176****点击查看8068

传真:037****点击查看53109

地址:**省****点击查看原区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徐老师

办公电话:037****点击查看53835

移动电话:186****点击查看6930

2025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