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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门诊药房自动发药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点击查看工业园区新发路27号A幢6楼601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107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名称:门诊药房自动发药系统维保服务
服务范围:维保服务为全保(整机),包括定期维护、紧急维修、现场检修等,即涵盖以上设备的全部人工和零部件及相关软件维护、升级,包括所有差旅费及工时费等。
服务要求:免费提供设备的软件系统与采购方其他信息系统对接服务;提供热线支持服务;提供国内专职维保服务团队等;具体详见响应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由采购人对其考核,考核合格,继续服务;考核不合格的,终止服务,不再续签合同。
服务标准:设备硬件每年6次保养。保养开始前,维护方将根据《设备维护保养单》定期保养,并根据需要留复印件于使用方,开始前5个工作日正式通知使用方保养时间,在保养过程中根据检测指标无偿更换相关零配件等,具体详见响应文件。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何宁、梁英丽、郭银娣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 号)标准的90%计收。
收费金额:486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太**团结西路59号
联系方式:0558-****点击查看5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湖光路与雪霁路****点击查看跨境电商大厦B座20F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8929或****点击查看1311分机号63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0551-****点击查看8929或****点击查看1311分机号6304